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
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
许可对象:拟申请会计从业资格的个人
许可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
5、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
许可数量:无数量限制
申请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1、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2、有效身份证原件;
3、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两张;
4、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居民的学历或学位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许可期限:20个工作日
许可费用:不收费
许可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市财政局窗口工作人员(电话:0730-8850143)
(二)时限:即时
二、审查
A、初审
(一)岗位责任人:市财政局会计科工作人员
(二)时限:9个工作日
B、复审
(一)岗位责任人:市财政局会计科分管负责人
(二)时限:6个工作日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市财政局主管局局领导
(二)时限:5个工作日
四、公示与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市财政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时限:10个工作日
责任追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章规定执行。
监督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章规定执行。
岳阳市财政局纪检监察室监督举报电话:0730-8859603
责任编辑: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