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日通过的《岳阳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村(居)民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岳政发〔2013〕7号)和《岳阳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认定与分类处置暂行办法》(岳政发〔2013〕8号)已超过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现已失效。为更好的规范我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管理工作,我局已对上述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订,现决定召开听证会,征求相关意见。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代表人数为21人,其中专家代表2人、律师代表2人、社会代表2人、楼区政府1人、云溪区政府1人、君山区政府1人、经开区管委会1人、南湖新区管委会1人、新港区管委会1人、市司法局2人、市住建局1人、市生态环境局1人、市城管局1人、市财政局1人、市林业局1人、市农业农村局1人,市交通局1人。
二、申请参加听证会代表条件
1.岳阳市内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正常语言表达能力的公民,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和限制人身自由。
2.专家代表须熟悉和关注村(居)民住房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3.除被邀请参加的听证代表外,社会代表须与听证内容有一定的利害关系。
三、申请方式
申请听证代表填写《听证会报名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61069201@qq.com。申请时应如实表明自己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经确认属实后申请有效。符合条件的听证代表申请人数超过规定时,优先考虑人大代表和政协代表,后按申请报名的先后顺序确定。
四、申请期限
听证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
五、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待听证代表名单确定后另行通知。
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