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公告
编号 君2017001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17 年 3 月 28 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君山区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 0730-8177718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 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
用途 |
备注 |
1 |
任艾 刘珊 (受让方) |
土地/房屋 |
君山区柳林洲镇新洲村菜队 |
430611002005GC00001F00010001 |
土地:209.8 房屋:169.55 |
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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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周德泉 彭国兰 (出让方) |
土地/房屋 |
君山区柳林洲镇新洲村菜队 |
430611002005GC00001F00010001 |
土地:209.8 房屋:169.55 |
宅基地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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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岳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年 3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