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口计生委
(2013年11月1日)
一、2013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市人口计生工作,紧紧围绕“进位争模、全面发展”的目标,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工作稳步提升。据年终报表统计,全市出生73572人,人口自然增长率5.82‰;符合政策生育率84.97%;落实节育手术85061例,同比上升12.11个百分点;完成“两非”典型案件64例,同比增加20例;征收社会抚养费22020.55万元,同比增加3752万元,超额完成省里下达的各项考核任务,有望实现争创全省模范市州目标。在全省人口计生工作大会上,市委、市政府作经验介绍;在全市3400多个村全面推行村直报工作新机制。
(一)推进信息化建设。市政府召开第6次常务会议,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经信委、科技局等11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在农村,全面构建村级信息直报新机制,自主研发业务需求,在全省率先实现与全员人口数据库对接,建立一整套工作流程,完善10多项规章制度,规范操作行为,保障安全高效运行,先期在临湘市和君山区419个村试点,达到信息化延伸到村,队伍建设延伸到组。召开全市人口计生信息化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将村直报推广应用到了全市3416个村。省里调研,给予了高度评价。在城区,全面构建网络化管理新机制,在岳阳楼区试点,整合资源,建立“党委政府统筹,人口计生部门主导,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市人口计生委、国土资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岳阳市地理空间信息数据交换与共享工作的通知》,实现资源共享。
(二)落实利益导向政策。认真兑现法定奖励扶助政策,通过全面摸底、登记、建档和审批,我市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16168人,特别扶助2703人,对象准确率达到100%。近年来,全市累计发放农村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资金近4835.9万元,通过多次督促检查,没有发现基层降低奖扶对象申报条件和虚报奖励对象套取资金等不良现象。落实部门兼容,今年,出台《岳阳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岳政办发〔2013〕22号)文件,整合了独生子女保健费、放弃再生育奖励、多分一人份额、农村奖扶和特扶等多项政策,将独生子女保健费提标到每月发放10至20元;对特困独生子女家庭,规定在享受有关奖励扶助政策的同时,每年每户给予500元至1000元的特困救助金,个别极其困难的家庭,每年给予2500元救助金;明确了人社、公安等18个部门让利计生家庭的优惠措施,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受到省里充分肯定。
(三)夯实基层基础。狠抓节育措施落实。率先在全省建立专门台账,实行“实名销号”制度,年初向县市区下达83520例手术任务,要求基层完成1例、消除1例。今年,全市完成手术85061例,同比上升12.11个百分点,没有出现1例手术安全事故,深受群众信赖。狠抓流动人口管理。推进“一盘棋”格局落地,先后与长沙、益阳和邵阳“结对子”,开展区域协作活动。加强平台信息监管,今年,我市处理省内流入地信息及时率达100%,处理省内流出地信息及时率99.97%,流动人口平台实时协查信息接收率99.92%,没有出现1例省级督办信息。狠抓舆情正面引导。市委学习中心组第七次集中(扩大)学习,邀请省人口计生委主任詹鸣作了题为《正确理解中央决策,长期坚持基本国策》的辅导报告。积极宣传正面典型,湖南日报头版头条和湖南领导参考分别刊登《岳阳计生评比冠全省》、《岳阳试点计生信息村直报》和《岳阳诚信计生破解“天下第一难”》等新闻通讯,湖南日报还刊登了专版文章《不信东风唤不回―岳阳建市30周年巡礼之七(人口计生篇)》,赢得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坚持依法行政。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保持整治常态化,各级公安、卫生、药监等部门,积极配合,多次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全市查处“两非”典型案件64例,同比增加20例,对涉嫌“两非”行为的209名对象,进行了严肃处理。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着力构建“阳光征收”管理机制,统一管理征收文书,逐年提高征收标准,将征收标准和结果,全部公示上墙,充分运用征缴信息管理系统,受到省里通报表扬。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全市已征收22020.55万元,同比增加3752万元,征收到位率提高14个百分点。推进基层群众示范村创建。专门成立领导小组,下发实施方案,市县乡三级联动,加强业务管理。我市成功创建150多个村(居)民自治示范单位,其中,29个村被评为全省示范村(居),11个村被评为全国示范村(居),实现了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和自我服务。
二、2014年工作思路
全市人口计生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提出的“三个不变”、“四个到位”要求,突出“优质服务管理年”主题,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实现人口计生工作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坚决遏止违法生育现象的发生,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一)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争取党政领导重视,落实亲自抓、负总责。发挥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的职能,审时度势、顺应潮流,积极响应机构改革,并确保改革过程中,工作力度不减,措施不松,精力不散,水平不降。
(二)稳定低生育工作水平。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计划生育推动科学发展的浓厚氛围。全面清理出生人口、社会抚养费征收和已婚育龄群众“三查四术”落实情况。加大对违法生育问题的查处力度,坚持分类指导,加强后进地区的督查,完善考核评估,严格目标管理,坚持求真务实,做到数据报实,工作抓实。
(三)推动人口信息化建设。在农村,全面落实人口计生信息村直报;在城镇,全面构建人口计生网格化管理,努力建设我市立体化大人口数字计生格局。
(四)抓好基层基础工作。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整合资源,完善乡村工作网络,确保队伍稳定,素质提高,作风优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基层规范体系,推进工作经常化。强化综合治理,督促部门履行职责,落实法人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强大合力。
(五)治理性别比偏高问题。规范基层网络对孕情监控的定期报告制度,加强部门协调和区域协作,开展定期督查和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涉嫌“两非”行为,坚决遏制性别比偏高势头。
(六)提升优质服务水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积极转变作风,提升服务能力。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完善利益导向政策,认真抓好《岳阳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的贯彻落实,确保计生家庭得到更多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