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下列两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经民主评议,组织考察,局党组研究,同意正式任职。
刘雁飞同志任市卫生监督中心副主任;
廖拥军同志任市医疗仪器服务站党支部书记。
(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