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同意:
黎泽群同志任市一人民医院设备科科长,免去其审计科科长职务;
李恒同志任市一人民医院财务科科长,免去其纪检副书记职务;
陈勤同志任市一人民医院党委办公室主任,免去其人事科科长职务;
黄培新同志任市一人民医院任纪委副书记,免去其财务科科长职务;
李琼一同志任市一人民医院审计科科长,免去其传染病管理科科长职务;
刘志刚同志任市一人民医院人事科科长,免去其药剂科科长职务;
刘春林同志任市一人民医院传染病管理科科长,免去其医疗保险管理科科长职务;
方既明同志任市一人民医院药剂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揭炫同志任市一人民医院医疗保险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医务科副科长职务;
王兰军同志任市一人民医院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质控信息科副科长职务;
李尚兰同志任市一人民医院副科级干部;
陈国功同志任市一人民医院副科级干部;
章怀奋同志任市一人民医院副科级干部;
程艳华同志任市一人民医院副科级干部;
免去王刚同志市一人民医院党委办公室主任职务(保留正科级);
宋君荣同志任市中医院工会副主席(试用期一年);
李西平同志任市中医院工会副主席(试用期一年);
胡明同志任市中医院团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刘黎同志任市中医院团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姜四林同志任市中医院正科级干部。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