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6-470387
  • 发布机构:市卫生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1-08-09
  • 公开日期:2011-08-0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发生食物中毒时如何处理现场?

来源:岳阳市卫生局2011-08-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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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食物中毒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保护现场并对患者采取紧急救助,卫生行政部门应该按照《食品中毒事故处理办法》进行现场调查、样品采集、分析鉴定及事故处理,防止时间扩大。禁止食用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食物。接触过被污染或有毒食物的炊具、食具、容器和设备等都应立即消毒(蒸煮或药物处理)。

责任编辑: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