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人口领发〔2010〕3号
各县市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严格控制违法生育,规范医疗机构产前检查、分娩登记制度,依托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对违法怀孕的对象产前信息快速反应机制,落实部门综合治理,创新有效的管理手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173号令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1、从源头上控制违法生育。实现实时信息通报,及时发现违法怀孕。破解流动人口和非婚人员违法生育难题,力争2010年全市实际符合政策生育率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
2、提高整治“两非”水平。通过孕情跟踪服务,实时掌握孕妇孕期检查信息,及时发现怀孕无故消失情况,为“两非”案件提供线索,提高整治“两非”的水平。
3、提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保护妇女身心健康,深化孕前型服务,促进孕期跟踪服务制度的落实。
4、整合人口计生、卫生信息资源,提高人口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工作步骤
各县市区所辖具有产前检查和待产接生资质的省、市、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民营医疗机构均在2010年3月底前全面推行“产前检查和妊娠分娩信息实时通报”(以下简称“实时通”)。
1、动员启动。全市在2010年1月上旬召开“实时通”启动大会,部署动员全市全面开展“产前检查和妊娠分娩信息实时通报”工作。
2、配齐设备。1月底前,开展产前检查医院的医疗机构配备专业电脑、明确录入人员。由县市区为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的产前检查门诊和住院部各装备1台计算机,医疗机构负责联通互联网。
3、宣传发动。1—2月份,各县市区政府要发布“实名制产前检查和分娩”的通告,组织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采取媒体宣传、资料入户、制度公示等方式,大造宣传声势,大力宣传实名制产前检查和接生有关规定。各县市区医疗机构要按照湘人口发[2009]14号文件和《岳阳市关于加强住院分娩登记管理和落实妊娠十四周以上B超检查身份登记管理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对产妇检查和分娩信息实行实名登记。
4、安装设备、培训人员。3月初,安装调试产前检查分娩信息实时通报软件,逐级对医疗机构操作员和流管员进行操作培训。
5、即时反馈。各医疗机构对接受产前检查和待产的孕妇,实行“实时通”管理,检查医生要按规定实时录入计算机,通过“实时通”系统软件,即时提交信息。
6、迅速处理。“实时通”软件系统进行自动检索,发现违法怀孕对象,系统自动通过短信通知县市区、户籍地和现居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人口计生部门即时进行处理。
三、部门职责
(一)卫生部门职责
1、实名制产前检查、分娩
医疗机构在妇科、产科等孕妇产前检查、分娩科室的醒目位置,张贴“请出示《居民身份证》”的温馨提示。
2、严格操作流程
医疗机构的妇科、产科接受孕妇产前检查或分娩时,医务人员应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动员孕妇如实提供情况,填好《接受孕妇产前检查和接生登记册》,并将居民身份证信息进行扫描,同时录入孕期检查的有关信息。
3、加强系统管理和维护。卫生部门要按国有资产管理要求加强专用计算机管理,维护好系统运行。
(二)人口计生部门职责
1、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要成立“实时通”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核查工作。对医疗机构反馈的产前检查信息,要充分利用乡镇智能端客户软件进行查询核实,组织人员在第一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赶到孕产妇检查医院,进行调查核实,确系违法怀孕对象,采取措施,控制好对象,督促户籍地和现居地计生工作人员赶到现场。
2、各县市区流动人口管理站和乡镇(街道)计生办明确专人负责专项工作,手机24小时开通,时刻保持信息畅通。
3、户籍地计生办主任接到怀孕信息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确系违法怀孕的,立即赶到孕妇检查医院(不得超过3个小时),会同现居住地计生办和相关部门,迅速依法落实补救措施。
4、孕妇检查医院所辖地乡镇(街道)计生办接到流入人口违法怀孕信息后,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不得超过10分钟),确系违法怀孕,属市内的,会同户籍地计生办,迅速依法落实补救措施;孕妇系市外的,及时通知孕妇所在地人口计生局(办),或者就地落实补救措施,其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5、纪检监察部门职责
负责查处推行“实时通”中卫生、计生的不作为行为,牵头查处党员干部政策外生育及“两非”行为。
四、纪律要求
各县市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要认真抓好项目实施。县市区人口计生局局长、卫生局局长为总负责人。乡镇(街道)分管人口计生工作负责人为落实该项工作责任人。各医疗机构分管负责人、县市区人口计生局流动人口管理站站长和乡镇(街道)计生办主任为该项工作直接责任人。有下列情况,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接受孕妇产前检查和分娩登记不准确、不全面或故意不登记、不将孕妇检查信息录入,造成违法生育和不良影响的。
2、接收信息处理不及时、遇到问题互相推诿、工作不落实,造成不良后果的;或者工作方法不当,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的。
五、保障措施
1、市级成立“实时通”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宋爱华任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廖星辉、市人口计生委主任谢晓玲、市卫生局局长黄军建任副组长,市监察局副局长贺名良、市卫生局副局长吴晓青、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孙奕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政府办副主任廖星辉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卫生局医政科科长吴扩军、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站长潘争辉为办公室成员,负责组织实施日常工作。县市区比照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抽调业务骨干组建“实时通”办公室,人数不得少于5人。
2、市人口计生委负责“实时通”软件的开发和平台短信发送费用。
3、市、县市区 “实时通”办公室应配备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专用手机,采取无线上网,统一使用“实时通”软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为辖区内的医疗机构装配专用计算机及有关设备,明确专人操作。专用计算机及有关设备配置由市统一规定,由县市区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统一购置。
4、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将对此项工作组织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同时,市卫生局将每年组织两次专项检查、县市区卫生局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检查各医疗机构“孕妇产前检查和分娩登记率、登记准确率”,检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县市区人口计生局应将“产前检查处理率、补救措施落实率”,列入对“实时通”办公室、乡镇(街道)计生办的“月考核”内容,实行一月一查,一月一通报。市人口计生委对现居地、户籍地工作开展情况,每年组织两次工作讲评。
六、奖励办法
1、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将把“实时通”工作作为年度人口计生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运用“实时通”系统每落实一例违法怀孕对象的补救措施,对负责落实的乡镇(街道)加0.2分,属户籍地、现居地共同落实的,各加0.1分。
2、医疗机构录入一条政策内怀孕信息奖励0.5元,录入一条政策外怀孕信息奖励1元,通报违法生育对象并配合落实补救措施,按举报奖标准给予奖励。
3、各县市区对做好产前检查登记、信息反馈并协助落实违法怀孕对象补救的医疗机构(补救措施在本医疗机构),应视情况在部门年终考核中给予加分。
附:全市具有产前检查和分娩资质的医疗机构名单(共131家)
岳阳楼区辖区医院:(15家)
省属医院:(1家)湘岳医院
市属公办医院:(5家)岳阳市一人民医院、岳阳市二人民医院、岳阳市三人民医院、岳阳市中医院、岳阳市妇幼保健院、
市属民营医院:(5家)岳阳广济医院、岳阳岳化医院南院、岳阳职院附属医院、岳阳洞氮医院、岳阳林纸集团公司职工医院
岳阳楼区属医院:(4家)岳阳楼区人民医院、岳阳楼区妇幼保健院、郭镇卫生院*、北港医院*
君山区辖区医院:(5家)岳阳监狱医院(不含剖宫产手术)、君山区人民医院、君山区二人民医院、广兴洲镇中心卫生院*、许市镇卫生院
云溪区辖区医院:(4家)云溪区人民医院、云溪区妇幼保健院、岳阳长炼医院、岳阳岳化医院、
汨罗市辖区医院:(24家)汨罗市人民医院、汨罗市妇幼保健院、汨罗市中医院、白水中心卫生院*、李家塅中心卫生院*、长乐中心卫生院*、新市中心卫生院*、桃林中心卫生院、川山坪镇卫生院、智峰乡卫生院、三江镇卫生院、白塘乡卫生院、黄市乡卫生院、大荆镇卫生院、火天乡卫生院、新塘乡卫生院、屈子祠镇卫生院、范家园镇卫生院、黄柏镇卫生院、高家坊镇卫生院、弼时镇卫生院、沙溪镇卫生院、古培镇卫生院、红花乡卫生院
临湘市辖区医院:(10家)临湘市人民医院、临湘市妇幼保健院、临湘市中医院、羊楼司中心卫生院*、桃林中心卫生院*、詹桥中心卫生院*、源潭中心卫生院*、五里中心卫生院*、黄盖中心卫生院、长塘卫生院
平江县辖区医院:(20家)平江县一人民医院、平江县妇幼保健院、安定中心卫生院*、伍市中心卫生院*、南江中心卫生院*、长寿中心卫生院*、虹桥中心卫生院*、龙门中心卫生院*、三阳乡卫生院*、加义镇卫生院*、童市镇卫生院*、瓮江镇卫生院*、梅仙镇卫生院*、余坪乡卫生院*、城关镇卫生院、三市镇卫生院、大坪乡卫生院、浯口镇卫生院、岑川乡卫生院、向家镇卫生院
岳阳县辖区医院:(24家)岳阳县人民医院、岳阳县妇幼保健院、岳阳县中医院、岳阳县血防医院、公田镇中心卫生院*、新墙中心卫生院*、黄沙中心卫生院*、城关镇医院*、筻口中心卫生院*、柏祥中心卫生院*、张谷英中心卫生院*、长湖乡卫生院、新开镇卫生院、饶村乡卫生院、中洲乡卫生院、月田中心卫生院、杨林乡卫生院、麻塘镇卫生院、鹿角镇卫生院、毛田中心卫生院、步仙乡卫生院、云山乡卫生院、相思乡卫生院、甘田乡卫生院
华容县辖区医院:(12家)华容县人民医院、华容县妇幼保健院、华容县中医院、注滋口镇中心卫生院*、治河渡镇中心卫生院*、城关卫生院、东山镇中心卫生院、万庾镇中心卫生院、洪山头镇中心卫生院、南山乡卫生院、护城乡卫生院、新河乡卫生院
湘阴县辖区医院:(14家)湘阴县人民医院、湘阴县妇幼保健院、湘阴县中医院、城西中心卫生院*、东塘中心卫生院*、界头铺中心卫生院*、新泉中心卫生院*、岭北中心卫生院*、湘滨中心卫生院*、南湖中心卫生院*、樟树卫生院、石塘卫生院、杨林寨卫生院、凤南卫生院。
岳阳经济开发区辖区医院(2家):康王乡卫生院*、三荷乡卫生院
屈原管理区辖区医院:(1家)屈原管理区人民医院
注: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共39家),经市卫生局2007年发放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并已许可其助产、剖宫产技术服务项目);乡镇(中心)卫生院(带*的表示可开展剖宫产的卫生院,共41家剖宫产卫生院,51家平产卫生院)
责任编辑:计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