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25/2026-2385414
  •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26-06-25
  • 公开日期:2026-06-2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合法生产农药告知书

来源:岳阳市农业农村局2026-06-25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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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生产农药告知书

 

 

全市药生产企业:

 

3月19日,农业村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集中整治禁限用农药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的通知》(农办农[2026]8),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禁限用农药非法生产经营使用中整治作。农药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法律法规定,展生产营。现重点事项告知如下:

一、禁止生产经营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在相关止生产公告发布后,农药生产企业应当按规定止生产,禁止造生产期生产。限出口作为其他农药生产原料的应当照相关公告的规定并实行闭环管理,禁流入国内市场。

二、清零或按规定妥善处置原生产的禁用农药。对2026年5月31日前仍可销售的克百威等农药,产企业当说明产品销售或处置计划,止向营范围不包括限制使用农药经营销售,并定期向属地农业农村部门报告际执行情况对仍然存放已全面禁用农药库存的,要登记造册按照危险废物处置规进行无害化处理,坚决杜绝禁用农药流入市场。

三、如实报告禁用农药委托加工分装情况。原持有禁用农药登记证的生产企业,如2024年以来通过“委托加工、分装”的方式委托其他企业生产甚至销售应当如实向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报告履行委托加工分装产品的主体责任,禁受托方违规将禁用农药流入市场。

四、未取得农药登记证和生产许可证,禁止生产相应农药产品。

五、禁止生产假劣农药。

六、禁止在农药产品助剂或肥料法添加其他有效成分、具有药功效的其他物质。

、禁止从未取得相应的农药登记和生产许可证企业特别是非农药生产企业采农药原药

反《药管理条例》规定,依法触犯法》,将追究刑事责任。

 

                            岳阳市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