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6-303966
  • 发布机构:市农业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3-12-06
  • 公开日期:2013-12-0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2013年农资打假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农业局2013-12-06 10:08
浏览量:1|| | ||

各县、市、区农业局:

为了进一步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假劣农资产品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利益,为夺取全年粮食和农业丰收保驾护航,根据《2013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2013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及省农业厅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农资监管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2013年农资打假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抓紧落实。

岳阳市农业局

2013年2月28日

岳阳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3年2月28日印发

2013年农资打假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加大打击假劣农资产品力度,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障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根据《2013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2013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和省厅工作安排,结合市农资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2013年农资打假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按照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总体要求,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实行源头治理和市场检查相结合,全程监控和案件查处相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建设和打假治劣相结合,强化农资审批、生产、流通和使用各环节监管。按照“检打联动”的要求,大力开展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强化大要案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非法生产经营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行为。大力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和农资连锁经营,促进农资市场秩序持续好转,确保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二、工作重点

针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和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农资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特点,对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和重要环节进行重点监管,积极推进农资打假与质量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一) 重点产品

种子:针对我市的主要农作物,加大对种子质量、标签标识、品种审定及授权、种子经营许可证和经营档案、转基因种子的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种子打假维权行动,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未审先推等违法行为。

农药:加强对生产经营农药有效成分、隐性成分、登记证和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重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甲胺磷等违禁产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

肥料:加大对复混肥(料)、有机肥、微生物肥料、水溶性肥料等产品的有效成分、登记证、标签标识等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复混肥有效成分不足、无证套证生产、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

(二)重点企业

对历年来产品质量整体水平低,群众投诉举报多,社会反映强烈的农资生产企业,从事农资挂靠、承包、代理、分销以及邮购经营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加强对物流配送农资、专业化防治用药和订单农业专供农资的监管。

(三)重点区域

以粮食生产大县为主的农资销售区域,农资产品集散地,小规模农资产品生产主体聚集区,假劣农资案件多发地区。

(四)重点环节

突出源头治理,大力推行农资市场准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农资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资质审查。对需要审批、审定、登记的农资产品,严格执行有关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降低标准和越权审批。要加强行政许可的后续监管。全市农业部门要对已经发放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肥料登记证、农药登记证书等进行跟踪核查,对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定条件的农资企业,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建议原发证机关依法吊销其生产经营许可证、登记证。

三、工作安排

2013年农资打假工作在时间安排上紧扣农时,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重大活动安排如下:

(一)1—6月,开展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农药、肥料、种子等产品质量进行抽检,并将抽查结果上报省厅予以公告,组织对生产经营假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二)2—3月,开展创建“放心农资经营示范店”活动。组织制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工程方案,积极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加强对农资经营主体日常经营行为的规范化管理,研究制定统一的农资经营信用分级制度。

(三)3—4月,开展全市春季农资打假联合行动。3月份市、县两级开展春季农资打假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无证生产经营、种子未审先推、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等违法行为。并在“3.15”前后春耕备耕时节掀起全市农资打假活动的高潮,确保春耕期间全市农业生产顺利开局。

(四)1—9月,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种子专项整治行动。

(五)5—7月,开展5种高毒农药及其他违禁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收缴流散于市场和农村的“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做好禁用工作。12月,集中销毁收缴的违禁产品,灭活收缴的转基因种子。

(六)8—10月,开展农资打假秋季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推广经营未经审定秋冬种主要农作物种子、假劣农药等违法行为,确保秋收冬种时节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七)10—11月,开展全市执法检查。重点督查年度农资打假工作情况,抽查农资市场,督促大案要案查处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认真动员部署,强化组织实施。各地农业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切实解决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人员的经费等问题,进一步作好动员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农资打假方案,并强化监管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二)深入宣传发动,扩大社会影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宣传栏、标语、公告、挂图、横幅等宣传媒介,加大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农民朋友识别假劣农资的能力;要加大对农资生产、经营者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依法经营水平;要及时总结经验,积极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成效和进展情况,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对大案要案、典型事例进行跟踪报道,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改善执法条件,提高执法效率。要积极争取政府领导和财政部门的支持,不断增加农资监管投入,改进执法手段,完善执法装备,切实提高市场监管能力。进一步健全农业执法机构,调整和充实农业执法人员,加强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的培训,着力建立一支作风硬、素质高的农资打假队伍。

(四)开展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春、秋两季,我局将组织督查组,分赴全市各地,深入基层指导和督查农资打假工作。各单位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指导、督促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要严厉打击地方及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打掉各类制售假劣农资不法行为的“保护伞”。对在农资打假工作中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损害农民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领导干部和行政管理人员,要报请有关部门追究其领导责任和行政责任。

责任编辑: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