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岳阳市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件
中共岳阳市委农村工作部
岳农〔2014〕21号
关于印发《全市村(居)级财务和“三资”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工)委农村工作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工委农村工作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屈原管理区党委农村工作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岳单位党委(党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各督导组:
现将《全市村(居)级财务和“三资”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岳阳市委党的群众路线 中共岳阳市委农村工作部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7月31日
全市村(居)级财务和“三资”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岳阳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岳群组发〔2014〕29号)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清理整顿村(居)级财务和“三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摸清全市农村集体“三资”底数,促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进一步公开透明,促进村(居)级财务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促进加快建设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平台和“三资”管理信息化平台,确保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制度改革顺利推进。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财务清查
清查审计最近3年以来的村(居)级财务情况和财务制度落实情况。
1、查村(居)级财务民主管理情况。民主理财小组是否履行民主理财职责,是否正常开展民主理财监督工作,是否落实村(居)民民主理财管理制度。
2、查收入支出情况。看是否有隐瞒收入、违规开支、虚列支出现象。
3、查资产、债权债务管理情况。看是否账实相符,有无非法处置集体资产,造成资产流失及虚列债务现象;新增债务是否按程序决策和审批。两税化债是否落实。
4、查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看是否有未经招投标、不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工程无预算报告及验收报告而进行资源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的情况。
5、查村(居)级组织经费保障和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看是否按政策落实到位。
(二)推进村(居)务公开
凡涉及村(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全部实行公开,并规范公开程序、公开方式和公开时间。重点公开以下内容:
1、村(居)级财务收支情况,村集体债权债务情况;
2、村干部年度工作任务完成及报酬情况,村(居)公务活动开支情况;
3、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情况;
4、国家惠农政策落实及补贴资金发放情况;
5、农村低保、五保、贫困救助、危房改造、医疗救助、捐助等评议及落实情况;
6、村(居)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事项及落实执行情况;
7、村(居)集体经济项目和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立项、实施情况;
8、“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9、集体土地、企业和资产的承包、经营和租赁情况;
10、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处理落实情况。
(三)建立“三资”台账
全面开展清产核资,摸清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底数,建立集体资产台账和资源登记簿。对货币类资产分类盘点;对固定资产详细核实,对盘亏、报废、不实的固定资产,逐一查明原因,拟定处理意见,据实反映资产实有价值;对资源性资产分类登记;加强集体资源的承包、出让管理,建立公开协商、招投标、拍卖等制度。确保农村资源高效合理利用,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在对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和资源的清查中,要按照核实、处置、登记、公示、确认、审计、上报的程序,全面核清各村(居)“三资”家底,明晰集体产权,建立符合要求的产权制度,完善各项监管制度。
(四)建设“三资”信息化平台
在清理整改的基础上,各县市区要落实《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的意见》(岳农廉〔2013〕2号),加速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全面建立制度健全、运行规范、管理到位、监督有力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新机制。各级财政要将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安排必要的平台建设和运转管理经费,确保农村集体资产资源集中交易工作正常运转,确保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制度改革顺利推进。
三、工作步骤
村(居)级财务和“三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顿落实四个阶段。
1、动员部署(8月1日—8月5日)。各县市区、各乡镇要分别成立村(居)级财务审计和资产资源清查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召开会议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强化责任分工,尽快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2、自查自纠(8月6日—9月5日)。组织全市所有村(居)委会对“三资”情况进行自查,自查情况要对村民进行公示,自查情况报告及相关表格报所属乡镇农经部门,乡镇农经部门归集汇总后报县市区农经部门。
3、重点抽查(8月6日—9月15日)。各县市区要确定2-3个重点村,由县市区农经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全面审计和清查,各乡镇也要确定2至3个村进行重点审计和清查,以“解剖麻雀”的方法,深入剖析村级财务和“三资”管理方面的经验和教训。市里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县市区进行抽查,抽查的乡镇不少于2个。
4、整顿落实(9月15日至10月底)。各县市区要针对村(居)级财务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逐一整改到位,要加快落实村账乡镇代管的制度,针对清理出来的农村基层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处到位,并针对村级管理中存在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剖析原因,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到位。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专项整治“村(居)级财务和‘三资’问题”工作联席会议,由市委农村工作部部长、市农办主任张群望同志召集,市纪委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市农办。各县市区要成立分管农业的副县市区长为组长,农办主任、农村经营管理局长任副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实施。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成立党委书记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整治工作,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是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工作中要注重整合各方资源,实行部门联动,建立分工负责、情况收集、实地督查、协作会商、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落实工作责任。村(居)级财务和“三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涉及多部门多领域、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
3、严明工作纪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严明工作纪律,认真组织实施。对于专项整治中弄虚作假、虚报漏报、推诿拖延,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整改不落实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各地各单位在清理整顿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或案件,要及时向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4、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各责任单位要采取随机暗访抽查的方式,对本辖区内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指导并督促整改。
5、构建长效机制。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把建章立制工作贯穿专项整治工作的始终,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形成一套科学完善、规范合理、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6、加强资料报送。各县市区将整个专项整治情况连同重点审计村的审计清查报告,报各县市区政府分管副县市区长签字后,于9月5日前统一报送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村(居)级财务和“三资”问题专项整治清理检查表》(附表1)供各乡镇现场检查使用,由检查组组长签字后存乡镇经管站备查。《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情况调查表》(附表2)、《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结果汇总表》(附表3),一并填报送交市活动办。
联系人:杨 莉 联系电话(传真):8889657
附件:1、村(居)级财务和“三资”问题专项整治清理检查表
2、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情况调查表
3、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结果汇总表
附件1
村(居)级财务和“三资”问题专项整治清理检查表
县(市、区) 乡(镇) 村(居民委员会)
项 目 |
考 核 内 容 |
检查方法 |
检查结果 |
健全 财务 会计 制度 情况 |
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财务预决算制度、收入管理及开支审批制度、村级账户管理制度、资产台账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转移性资金收支管理制度等。 |
查看制度建设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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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健全财产清查制度,定期开展财产清查,年底进行全面财产清查。 |
查看清查制度和清查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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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重点对土地补偿费监督管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村级债务管理、转移性资金收支管理等进行内部控制。 |
查看制度建设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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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项规章制度张榜上墙,向群众公开。 |
查看公开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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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 财务 处理 程序 情况 |
1.建立健全财务工作流程规范。村级所有经济业务,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所有会计凭证必须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所有会计凭证必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 |
查看制度和流程图表、抽查会计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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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有会计凭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送会计人员按规定审核记账,结账前应将结账期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入账。 |
查看会计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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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规定编制月份、季度、年度财务报表,并及时按要求向上级报送。 |
查看会计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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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计资料和档案定期整理,装订成册,归档保管。 |
查看会计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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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立会计档案室(柜),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实行专人负责。 |
查看会计档案室或档案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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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 民主 管理 机制 情况 |
1.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其成员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
查看,访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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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定民主理财办法,明确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规范民主理财的范围、程序、方式等。 |
查看制度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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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期召开理财会议,履行民主理财职责。重大的财务活动和财务事项,必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
查看民主理财记录、会议记录和档案,走访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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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设立固定的财务公开栏或通过广播、网络、“明白纸”、会议、电子触摸屏等形式,将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全部进行公开,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财务情况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 |
实地查看,查看有关记录和档案,走访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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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公开中群众提出的问题,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给予解答和解决,让群众满意。 |
查看有关记录和档案,走访群众 |
开展 审计 监督 情况 |
1.主动接受县、乡(镇)农经部门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账目和财务公开内容等日常审计,以及村干部任期离任经济责任、村级债务等专项审计,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 |
听汇报,看档案,走访群众 |
|
2.审计过程中,是否发现存在财务问题,财务问题是否已经得到解决。 |
听汇报,查看有关资料,走访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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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计结束后,将审计结果及时向群众公布。 |
听汇报,走访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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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 人员 培训 管理 情况 |
1.实行村账自管的,应配备会计人员和财会办公室。实行会计委托代理的,村应配备报账员。 |
查看人员是否到位,办公场所是否设置 |
|
2.会计人员接受有关财会知识、政策法规、电算化管理等专门培训和知识更新后续教育。 |
查看有关证明或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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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行村账自管的,会计员、出纳员不得互相兼职。 |
查看人员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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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村主要干部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村会计人员。会计人员的任免和调换,必须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乡(镇)经管部门考核、批准,报县经管部门备案。 |
走访群众,查看 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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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村干部、财会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组人员。 |
走访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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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 会计 电算 化管 理情 况 |
1.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 |
听汇报,实地查看 |
|
2.利用电算化软件进行财务公开。 |
听汇报,实地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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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利用电算化软件对集体“三资”、土地补偿费、村级债权债务等进行管理和监控,以及会计电算化管理情况。 |
听汇报,实地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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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存在 下列 问题 |
1.因财务问题造成农民上访,经查证属实。 |
听汇报,查看材料 |
|
2.不及时进行财务公开或进行虚假公开。 |
走访群众,查看 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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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未履行职责。 |
走访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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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民主理财民主监督无法正常开展。 |
走访群众,查看 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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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审计发现重大财务问题。 |
查看材料,听汇报 |
||
6.财务管理会计核算未按规定开展。 |
走访群众,查看 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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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 检查 结论 |
检查组组长: (签字) 成员: (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2
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情况调查表
县(市、区) 单位:万元、个
项 目 |
栏 次 |
数 量 |
一、县(市、区)级是否组织开展“三资”清理(是填1,否填0) |
1 |
|
1.是否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
2 |
|
2.是否制定清理工作方案 |
3 |
|
3.是否动员宣传 |
4 |
|
4.是否组织开展检查 |
5 |
|
二、“三资”清理工作财政补助经费总额(万元) |
6=7+8+9+10 |
|
其中:1.省级财政补助 |
7 |
|
2.市级财政投入 |
8 |
|
3.县级财政投入 |
9 |
|
4.乡镇级财政投入 |
10 |
|
三、“三资”中心和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投入资金总额(万元) |
11=12+13+14+15 |
|
其中:1.省级财政投入 |
12 |
|
2.市级财政补助 |
13 |
|
3.县级财政补助 |
14 |
|
4.乡镇级财政补助 |
15 |
|
四、“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数量(个) |
16=17+20+23 |
|
其中:1.省级建立的“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数量 |
17 |
|
⑴实现省、市、县(市)、乡(镇)四级联网的乡镇数 |
18 |
|
⑵涉及的村数 |
19 |
|
2.市级建立的“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数量 |
20 |
|
⑴实现市、县(市)、乡(镇)三级联网的乡镇数 |
21 |
|
⑵涉及的村数 |
22 |
|
3.县级建立的“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数量 |
23 |
|
⑴实现县(市)、乡(镇)二级联网的乡镇数 |
24 |
|
⑵涉及的村数 |
25 |
|
4.实现“三资”计算机管理的乡镇数 |
26 |
|
其中:涉及的村数 |
27 |
|
5.通过“三资”清理和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恢复的机构数 |
28 |
附件3
农村集体“三资”清理结果汇总表
县(市、区) 单位:万元、万亩、件、个
项 目 |
栏 次 |
清理前数量 |
清理后数量 |
一、基本情况 |
1 |
||
1.开展“三资”清理的登记时点(年月日) |
2 |
||
2.完成“三资”清理的村数(个) |
3 |
||
3.未开展“三资”清理的村数(个) |
4 |
||
4.汇总乡镇数(个) |
5 |
||
5.汇总村数(个) |
6 |
||
二、资产总额(万元) |
7 |
||
其中:货币资金 |
8 |
||
应收账款 |
9 |
||
固定资产 |
10 |
||
三、负债总额(万元) |
11 |
||
其中:短期借款 |
12 |
||
应付款项 |
13 |
||
长期借款及应付款 |
14 |
||
四、所有者权益总额(万元) |
15=7-11 |
||
五、资源总量(万亩) |
16=17+19+20 |
||
1.农用地 |
17 |
||
其中:耕地 |
18 |
||
2.建设用地 |
19 |
||
3.未利用地 |
20 |
||
六、经济合同清理情况 |
21 |
||
其中:经济合同数量(件) |
22 |
||
经济合同金额(万元) |
23 |
||
七、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
24 |
||
1.查处案件数量(件) |
25 |
||
2.处理人数(个) |
26 |
||
3.涉案金额(万元) |
27 |
||
其中:收回违纪违法案件金额 |
28 |
责任编辑:基层组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