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中央全会精神,按照中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省、市纪委的部署,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维护农民权益、改进干部作风为重点,着力解决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健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我市“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建设中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1、大力抓好党纪条规的学习贯彻。加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自律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宣传教育力度,县、乡党委政府要组织开展对学习贯彻情况的检查考核,督促农村基层干部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年度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促使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对党纪条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牵头单位:市纪委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
2、深入开展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将廉政教育贯穿农村基层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科学制定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的季度、年度计划,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活动。注重典型案例宣传,既要发挥正面典型引领示范作用,又要利用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身边的典型案件加强警示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推动廉政文化下乡、进村、入户,加强乡村廉政文化阵地建设,加强对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街道社区干部、村“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廉政意识和服务意识。(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3、认真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坚持便民、利民原则,建立健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便民代办点,整合部门资源,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推广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基层干部驻村蹲点、结对帮扶等做法。深化乡村体制改革,尽快完成乡、村撤并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构建服务保障体系,增加对基层工作的投入,强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基础保障。(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农委 ;配合单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卫计委)
二、规范农村事务管理,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4、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重点推进农村乡村相关制度建设、执行和监督工作。进一步健全乡村领导班子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议事规则,严格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互换、转让等管理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乡村经济发展和公益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乡村资金使用和监管;健全完善“村账乡代管”制度;建立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构建分级管理的监督网络;推广“四议两公开”,不断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健全符合实际、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乡村治理机制。(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5、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认真组织开展清产核资确权工作,摸清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底数,抓好农村集体资产台帐和集体资源登记工作。规范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公开交易平台,大力推行资产资源全面委托代理服务,规范代理行为。对涉及金额较大、农民群众关注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要实行公开竞价和公开招标。加强农村公共资产资源动态监管,进一步探索建立现代法人治理机构和内控监督制约机制,确保集体资产资源安全和有效利用。(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6、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全面推行“村账乡代管”工作,规范资金合理使用。完善审批、支付、使用程序,加强对资金决策、审批、支付、使用的监管力度。加强农村集体资金和村级财务清查审计。建立村级财务“晒单”制度,确保村级财务规范运行、阳光操作。(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7、加强对农村经济开发活动管理。规范农村集体土地、山林、滩涂、水面等资源的开发利用,规范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出让和开发利用行为。加强对集体经济开发活动的决策、审批、立项、建设和运行过程的动态管理,加强对经济开发活动中的关键环节和资金使用的监管。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权威和全方位、全过程监管优势,防止暗箱操作,违规运行。(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纪委、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住建局)
8、加强对农村公益服务事业管理。将农民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强烈、利益最直接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等纳入监管范围。进一步加强对公益服务项目的管理,对农村水、电、路、气、信和文化、科技、教育、卫生等公益服务事业基础设施项目要按照民主议事、项目申报、项目审批、财务核算、资金使用、项目建设招标等要求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和动态监管。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建立健全全方位的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体系和日常监管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新机制。进一步实行项目库管理,按照申报与审核、批复与下达、使用与管理等三个层次进行严格规范,做到项目的申报集体研究,项目的评审组织专家进行论证,项目审批进行严格把关,资金拨付和使用符合规定。有关单位要在二、三季度对重大项目资金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及各成员单位)
三、强化监督体制机制建设,促进权力规范操作、阳光运行
9、加强村级监督力量建设。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纪检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党支部设纪检委员制度。没有建立的地方,应加快制订方案,加强指导督促,力争今年实现全市全覆盖;已经建立的地方,要着力规范、完善,确保依规行使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监督机构的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实施监督工作的全覆盖。(牵头单位:市纪委;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农委)
10、推进农村基层“三务”公开。积极推进乡镇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加强对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内容的监督检查,使“三务”公开制度化、经常化和真实化。(牵头单位:市纪委;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四、加大工作督办和问题查处力度,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11、加强对农村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跟进中央、省委、市委工作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落实乡镇区划调整和并村改革、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乡和村换届纪律、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等重大政策措施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类项目建设、建设项目运作程序、各类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为官不为”等行为,促进村级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纪委;配合单位:市农委、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审计局)
12、集中整治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和纠正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补偿以及民生、发展、扶贫等领域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收受贿赂等问题;严肃查处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严肃查处乡村干部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力争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牵头单位:市纪委;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13、认真抓好两个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纪委协调、部门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抓好“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市县乡村四级开展各类项目资金大清理、农村集体“三资”和村级财务大清查、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建立健全农村基层案件查办工作协调机制,落实领导包案、重点案件跟踪督办、案件查办情况通报等制度,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协调联动,实行快查快结,注重整治实效。抓好农村基层“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全市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参赌涉赌、吸毒涉毒六个方面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市纪委;配合单位:各成员单位)
五、推进农廉信息网络建设
14、进一步加大“阳光三农网”建设力度。理顺管理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完善网络功能,夯实建设基础,增强服务功能,切实把“阳光三农网”建成我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平台,作为解决当前农民群众知情难、诉求难、监督难的重要渠道。今年底前,实现“阳光三农网”所有行政村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等成员单位)
15、坚持建管并重,加强网站日常管理维护,确保网站平稳运行。加强信息收集、更新和监测把关工作,努力推进网站不断升级,栏目不断更新,内容不断扩展,功能不断完善,发挥更大效益。加强网管队伍建设,年内拟组织一期网管员、信息员培训班,提高全系统网络管理和信息综合报送管理能力。(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
六、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16、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统筹部署。按照《岳阳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组成人员、任务分工的通知》(岳办〔2015〕31号)精神,认真履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委抓总,部门联动,乡镇基础”的总要求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狠抓工作和责任落实。(牵头单位:市纪委;配合单位:市农委及各成员单位)
17、强化责任落实,推动正风反腐。各县市区党委、纪委要把压力传导到基层。县乡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加强对村级事务民主管理和监督;县乡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任务;其它职能部门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对失职渎职的要严肃查处、问责。各级各部门要经常分析、研究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面临的重要问题,认真解决党风廉政建设相关问题和困难,全力推进部门协调、整体联动工作,切实做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把反腐倡廉渗透到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贯穿到全年工作始终。(牵头单位:市纪委;配合单位:市农委及各成员单位)
18、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农廉实效。要注重典型引路,采取领导办点、单位联点办法,培育、树立示范典型;要强化监督检查,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从源头上探索治本办法和措施;要完善工作思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综合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狠刹歪风;要严格绩效奖惩,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情况纳入县市区党委政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