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6-456317
  • 发布机构:市商务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2-08-07
  • 公开日期:2012-08-0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岳阳市中心城区生猪肉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来源:岳阳市商务局2012-08-07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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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中心城区生猪肉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草 案)

 

  为有效应对我市中心城区生猪肉品市场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确保生猪肉品及时供应,根据《岳阳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障我市居民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以下情况:受生猪生产、动物疫情和其它突发性事件的影响,造成生猪肉品供求严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起价格不断上涨或出现生猪肉品断档脱销等不良状态。

  本应急预案的日常管理和应急启动工作由市商务局具体负责。

  二、应急预案的组织领导

  (一)启动应急预案后,市政府即时成立生猪肉品市场应急指挥中心开展工作,总指挥长由分管商务的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商务的副秘书长和商务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商务局、工商局、财政局、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卫生局、环保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物价局、食安办、交通局、市委宣传部、楼区政府、经开区、旅游度假区、定点屠宰企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市商务局,下设联络协调组、应急保障组、市场监管组,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局长兼任,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二)市生猪肉品市场应急指挥中心工作职责:

  1、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开展生猪肉品市场的应急工作。

  2、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变化情况,以及向社会公布。

  3、根据需要,向省外和周边市县请求支援或帮助。

  4、根据情况向市政府提出停止执行应急预案的报告。

  (三)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工作职责:

  1、掌握全市生猪肉品市场动态并向指挥中心总指挥长提出应急行动意见。

  2、按照预案要求或指挥中心的指示,召集联络中心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工作。

  3、综合有关情况,草拟有关文件。

  4、协同有关部门核实实施预案的各项费用开支。

  5、完成市政府和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6、做好应急预案停止执行后的善后工作。

  三、应急预案的启动条件

  1、生猪肉品市场供求严重失衡,在较大范围内引起抢购,导致猪肉价格3天内上涨30%以上或出现猪肉商品断销现象。

  2、因生猪“高热病”、高致病性禽流感、口啼疫、猪链球菌病等动物疫情而引发的猪肉市场供应异常波动。或因突然发生的严重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或其他事件引起肉类供求关系突变,较大范围内出现波动,甚至出现断档脱销现象。

  四、启动应急预案后的应对措施

  在启动应急预案后,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配合的原则,组织落实应对生猪肉品市场应急工作的各项措施。

  1、商务部门要紧急启动存栏的生猪应急上市,做好肉品和其他副食品的供应,并及时向指挥中心提出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和问题。

  2、交通部门负责保障生猪运输车辆的及时到位,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将生猪或生猪产品运输到指定地点。

  3、财政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实施应急所需的有关费用和差价补贴,并及时拨付到位。

  4、工商部门负责加强市场监管,打击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秩序。

  5、审计部门负责实施应急预案所产生的有关费用和差价补贴审计。

  6、物价部门负责制定限价政策和加强生猪肉品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7、畜牧部门负责生猪的检疫工作,当出现生猪病疫时应采取有力措施对疫情的控制和扑灭。

  8、公安部门负责协助预案启动时各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

  9、新闻单位负责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五、执行应急预案的纪律要求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及主要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有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违反国家行政法律法规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本预案规定和生猪肉品应急指挥中心要求实施生猪肉品应急措施的。

  2、违抗生猪肉品应急指挥中心命令,拒不承担应急任务的。

  3、贪污、挪用、盗窃应急工作经费或物资的。

  4、有特定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应急时期内不坚守岗位玩忽职守的。

  5、对生猪肉品应急预案启动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