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27/2018-1446370
  • 发布机构:市商务粮食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02-20
  • 公开日期:2018-02-2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岳阳市商务粮食局支持实体经济 发展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来源:市商务局2018-02-20 11:39
浏览量:1|| |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岳发〔2018〕3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现将涉及我局的任务分解如下,请遵照执行。

附件:岳阳市商务粮食局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任务分解表

岳阳市商务粮食局

 2018年2月12日


岳阳市商务粮食局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任务分解表

文件项目

文件任务

任务分解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

7、强化招商支持

鼓励园区设立招商引资中介人奖,按照全程考核、事后奖励的原则,根据投资到位建成达产实际效果予以适当奖励。对省级及以上园区产业招商实行“一票否决”,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每年至少引进1个投资额10亿元,其他省级园区每年至少引进1个投资额5亿元的项目,没有完成任务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园区主要负责人,一律不评先、不提拔、不重用。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精神,对市、县两级政府认定的重大产业项目,在充分论证后可采取土地先租后卖、代建厂房和员工公租房等“一事一议”方式招商引资。

指导园区出台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加强对省级及以上园区产业招商考核工作。

吴  灿

市投资促进事务局

11、推动发展总部经济

对企业总部新迁入岳阳、承诺5年内不外迁且第一年度在本市纳税额超过1000万元的,可由受益县市区财政按企业当年纳税额本级留成部分的60%对企业进行事后奖补;次年起三年内,纳税额环比新增10%以上的,每年由受益县市区财政按企业当年纳税额本级留成部分的50%对企业进行事后奖补。对第一年度纳税额超过1000万元的总部企业,在购置办公用房时由受益县市区财政按500元每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租用办公用房的,由受益县市区财政按照不高于同地段、同类型租金市场均价的30%给予补助。将设立在我市的分支机构改制为子公司的制造业企业,其在我市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县(市)区财政留成部分总额达到500万元且年度环比新增10%以上的,在2年内可由受益县市区财政按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本级留存部分增量的40%对企业进行事后奖补。

指导县市区出台支持企业发展总部经济的相关政策。

吴  灿

市投资促进事务局

16、支持企业扩大市场

认真落实《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意见(试行)》(岳政发〔2016〕9号)。对当年进出口额度较大的企业,按进出口增量部分给予适当支持。通过一定的补贴支持。鼓励企业设立国际营销网络,参加国内外重要展会。对企业开展产品国际认证、境外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等,给予一定的补助。

出台岳阳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细则。

吴  灿

对外贸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