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商〔2012〕95号
各县市区酒管办、市直各酒类批发企业:
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及《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精神要求,我市2009年度已换发和此前新发的《湖南省国产酒类批发许可证》业已到期。为进一步规范全市酒类流通管理秩序,收回已到期的旧证,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国产酒类批发许可证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时间
2012年8月1日-10月31日,过期不予受理。
二、换证资料
1、填写《岳阳市国产酒类批发许可证换证申请表》、《湖南省国产酒类批发申请企业承诺书》和《湖南省国产酒类批发申请企业基本情况》;
2、提交企业法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
3、酒类从业人员资格证复印件;
4、已到期的《湖南省国产酒类批发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三、现场审核查验
市酒管办将对每个申请换证单位的经营场所、仓储场所及从业人员等进行现场审核查验,对不符合要求的将要求限期整改直至停发许可证。各县市区(岳阳楼区除外)所在地企业的现场审核查验工作委托各县市区酒管办负责。
请各县市区酒管办和各酒类批发企业接此通知后,迅速搞好宣传发动,安排专人开展此项工作。县市区的换证工作由各县市区统一收集资料集中向市酒管办申请换证,市直企业直接向市酒管办申请换证。
市酒管办联系人:许爱民
联系电话:8880406,15073067875
特此通知。
责任编辑: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