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商〔2012〕218号
各县市区商务局(经贸局):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商贸流通业统计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2]3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和部署,省厅于2012年11月23日召开了全省商贸流通业行业统计培训会议。现将会议主要精神传达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目标,理清思路
商贸流通业统计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整体设计、分阶段推进。商务部确立的商贸流通业统计体系建设主要目标是:根据流通领域企业点多面广的实际情况,夯实部、省两级典型企业数据采集基础,通过2-3年试行,基本建立起商务系统以部、省两级为主体,以市县为延展,覆盖商贸流通全行业的统计体系。
第一步是今年通过科学选定典型企业,建立起各行业典型企业统计渠道,初步形成以各省、区、市行业数据为主体、以典型企业数据为支持、协调联动、分级负责的省、部两级统计体系框架;第二步是明后两年,将地方统计体系延展到市、县,逐步扩大典型企业覆盖面,进一步完善和巩固统计数据渠道,形成全面、协调、规范的商贸流通业统计评价体系。
(二)精心组织安排,切实抓好典型企业统计
在实际工作中,各地要遵循“行政主导、典调直报、科学推算、分级负责”的基本思路和原则,形成典型企业向商务部门直接报送的畅通渠道,确保数据准确及时,推算方法科学可靠,实现统计工作高效有序、持续深入推进。具体来说,各地商务部门要密切与统计、税务、工商、公安等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加快建立与典型企业的沟通协调机制。各地商务部门要指导并督促典型企业于12月5日前通过商务部“商贸流通业行业统计信息平台”(http://smtj.mofcom.gov.cn)报送2011年下半年数据。详细企业名录请见附件。
联系人:
系统技术指导 卓的阳 0731-85281239/15717315590
市商务局 张婧哲 0730-8880579
市统计局 廖 阳 0730-8788781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商务 统计 通知
岳阳市商务局办公室 2012年11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