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商发〔2013〕122号
岳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13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三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支队、中心):
现将《2013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三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市商务局
2013年7月10日
2013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三项治理”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好全省“发展环境优化年”的部署,积极推进“四三六”重点工程建设,对政务服务中存在的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三为”问题,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三乱”问题,工程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强行阻工等“三强”问题开展好专项治理行动(以下称“三项治理”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环境大提质为目标,通过“三项治理”行动,切实解决工作作风不实、行政效能不高、发展环境不优、行政行为不轨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为建设美丽岳阳、幸福岳阳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二、治理重点
(一)治理“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营造清廉高效的服务环境
1、对中央和省、市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不坚决或拒不执行,以及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选择、变通执行的。
2、对市委、市政府布置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要工作任务不按时间、任务、质量要求完成,造成工作影响的。
3、对上级领导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交办事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市长信箱、12345平台群众诉求压着不办,层层转办,拖延办理、回复或工作不落实,责任不明确,任务不完成的。
4、对本行业的政策法规制度、行政审批与收费、处罚事项、办事工作流程等政务信息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真实、不全面,或已对社会公开承诺且无特殊理由不兑现的。
5、对服务对象接待不热情,服务不周到,告知不详细,解读不耐心,群众意见较大的。
6、工作纪律松散,上班迟到、早退,无故空岗、脱岗,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网上购物、网上炒股、网上看电视电影的。
7、办事拖拉,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业务素质差,工作能力弱,办事效率低,超时限办事,低质量服务的。
8、利用职务和工作上的便利“吃、拿、卡、要、报”,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或向企业强制指定中介服务机构,强行推销和搭车销售产品、提供服务的。
9、不正确履行职责,办事不公,有法不依,违法行政,越权执法,滥用权力,野蛮执法的。
10、不推行“两集中、两到位”、“一站式”政务服务规定,审批办证收费事项不进入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统一办理或人进事不进、事进权不进,搞“体外循环”的。
(二)治理“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行为,营造规范有序的生产经营环境
1、落实企业“宁静日”制度。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等检查事项以及国家、省统一部署的检查工作外,任何部门不得在每月1日至20日对企业进行检查,常规性检查不得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得增加企业负担。
2、落实涉企检查备案制度。在进入企业检查前应填写《湖南省涉企检查备案表》,报同级优化办备案;因突发事件或办理行政许可(审批)、处理投诉等紧急情况需进入企业检查的,可由实施检查的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人先向同级优化办口头申请备案,在检查后5个工作日内补报《湖南省涉企检查备案表》。
3、落实“一事不再查”制度。除国家法律明确需定期检查项目外,对企业的同一事项的检查,原则上一年不超过一次。已由国家、省级部门组织进行了检查的事项,年内不得再针对该企业开展同事项检查。
4、建立“涉企收费明白卡”制度。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保留收费项目的执收标准及依据,由物价部门制定“涉企收费明白卡”发放至企业,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未经收录和公示的不得收费。凡属于市本级财政非税收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有下限的,按下限执行;建立涉企行政征收台账,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做到征收公开、公正、公平。
5、落实行政处罚基准制度。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细化和程序化,制订具体裁量基准,并向社会公示。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原则上取法定区间下限;对不适合取下限处罚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将结果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对情节轻微的无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实行首查免罚制度。
6、严禁处罚与经济利益挂钩。加强非税收入预决算审计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查向执罚单位变相下达执罚指标、按比例“提成”罚没收入等执法争利行为。杜绝“钓鱼执法”。
7、严禁职能部门与中介机构利益捆绑。开展职能部门与中介机构脱钩清理,防止出现脱钩不彻底,职能部门利用职权强迫企业接受指定中介机构垄断性、强制性有偿服务。
(三)治理“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强行阻工”行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建设施工环境。
市商务局年内无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是配合市委、市政府和各部门落实各项制度。
三、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从7月中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中旬前)。动员部署“三项治理”行动,并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中旬-7月下旬)。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各科室(支队、中心)从工作作风、办事效率、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方面开展全面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纠错。并于7月3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局优化办。
(三)集中治理阶段(8月上旬-10月下旬)。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集中时间和精力进行整治,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取得实效。加强暗访督查工作,对“三项治理”履职情况集中暗访。纪检监察机关对群众举报和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案件线索,组建案件查办小组进行调查,对查证属实的问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对“三项治理”行动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
四、工作要求
全局上下要高度重视,把此次专项治理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九项规定”相结合,与贯彻执行《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十条禁止性规定》(湘政发〔2013〕22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市“提升行政效率、提升落实到位率、提升群众满意率”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政函〔2013〕57号)相结合,与落实“转作风、解难题、抓关键、见实效”专项活动相结合,确保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商务局“三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禹辉任组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新武任副组长,局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监察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监察室主任刘火根任办公室主任。
2、营造浓厚氛围。要召开专门会议部署“三项治理”工作,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三项治理”行动工作中来,努力形成改作风、提效率、优环境、惠民生的良好氛围。
3、强化监督检查。各科室(支队、中心)每月要对所承担的重点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发现、认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局“三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4、严格责任追究。针对“三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相关规定,依纪依规追究纪律责任,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岳阳市商务局办公室 2013年7月10日印发
责任编辑: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