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商务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岳阳市2013年度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方案》的精神,为配合全市范围内为期一年的“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巩固和深化2012年以来“打非治违”集中行动成果,现将《岳阳市商务局2013年度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岳阳市商务局2013 年度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岳阳市商务局
2013年3月13日
附件:
岳阳市商务局2013年度安全生产“打非
治违”集中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2012年以来“打非治违”集中行动成果,有效防患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根据市安委会印发的《岳阳市2013年度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方案》精神,我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现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 提高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认识
持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的重要举措,是抓好安全生产的“牛鼻子”,是我局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长期性战略任务。近年来,特别是去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以“打非治违”为工作重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工作不平衡、不协调、不同步、不落实的问题依然存在,上面热下面冷,“打非”热“治违”冷的现象在少数单位还不同程度存在。少数企业“打非”主体责任不落实,工作被动应付、走过场,存在漏洞和死角;“治违”主体责任不落实,不严格遵章守法,不自觉执行制度,不认真排查隐患。为此,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稍有放松,一些因高压态势暂时有所收敛的企业习惯性“三违”可能反弹回潮。各单位务必充分认识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和反复性,充分认识“打非治违”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牢固树立打持久战、攻坚战、歼灭战的思想,按照力度更大、力量更强、范围更广、氛围更浓、效果更好的要求,坚持长期抓、常年抓,持之以恒抓,不遗余力抓,把“打非治违”不断推向纵深,确保我局生产经营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本好转。
二、切实把握“打非治违”的工作重点
根据我局安全生产的具体情况,突出以人员密集场所的市场、商场、超市火灾隐患整治为重点,同时注重民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和建筑施工为“打非治违”的攻坚领域。
严厉打击六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仍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因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被暂扣证照,或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擅自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3、超许可、超批准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4、建筑工程通过违法分包,转包或租赁、转借资质许可证照从事非法生产,将项目交由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单位和个人承担的;租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和起重机械设备的;
5、涉危企业不按照“三同时”规定,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及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
深入排查治理十六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
2、企业领导带班、隐患排查治理、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等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
3、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的;
4、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5、未按规定组建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6、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以及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的;
7、特种设备未按国家规定定期检测检验,设备带病运行的;
8、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9、未依法依规落实防透水、防冒顶、防坍塌、防中毒、防泄漏、防燃爆、防电击、防坠落等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
10、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1、现场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事故征兆不及时处置的;
12、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的;
13、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设施未按规定使用与维护、重大危险源未按规定安装监测监控、危险工艺未按规定实现自动控制的;
14、无证经营或出租场地超经营范围经营烟花爆竹的;
15、动火作业等未执行管理制度,受限空间作业防范措施不落实;职业病防范制度不健全,职业病防范措施不落实,防护设施缺乏或带病运行的;
16、对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行为,各单位要严肃查处。
三、强化组织领导,务求“打非治违”取得实效
1、加强组织领导
市商务局成立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熊道生局长任组长、周良凤副局长任副组长、焦建华、李靖、汤湘华、郎松珉、袁中山、周文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社会事务管理办,李靖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企事业单位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强有力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领导。
2、落实强化责任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发展稳定大局,为此,各单位要认真抓好“打非治违”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组织落实,班子成员要按照《湖南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湘办发[2013]5号)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岳政发[2012]9号),严格落实“打非治违”责任,加强对分管领域、分管单位“打非治违”工作的指导督办。积极开展“有计划、规范化、全覆盖”的安全监管检查,各企事业单位要深入开展“反三违”主题活动,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保护职工生命安全的强制性规章制度,加强全员教育培训,落实各项安全经济政策,严格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夯实企事业单位安全基础。
3、严厉打击整治
“打非治违”集中行动要与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改革改制相结合,着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坚持单位自查自纠与商务局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针对全面排查摸底的情况,及时进行研究,就排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严格依法依规分类处置,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作出关闭取缔决定并尽快组织实施到位;对经责令整改后仍发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4、严格考核问责
各企事业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打非治违”工作的宣传力度、全员动员、深入发动、人人参与、家喻户晓。要及时公布“打非治违”目标任务、责任人员、排查治理情况,使整个“打非治违”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要加强暗访抽查,强化督查督办,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打非治违”行动有声势、有力度、有实效。对“打非治违”工作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要予以警示通报、约谈戒勉和事前问责;对经过排查摸底、集中整治后,仍然存在非法违法的,要坚决按照国办发[2010]23号文件和省、市的相关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追究党纪政纪及法律责任。
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打非治违”行动实施方案,于3月20日前报我局审核备案。联系人:周文建,电话:8215956。
责任编辑: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