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局(经贸局):
现将湖南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家电下乡政策到期工作的预通知》(湘商建设〔2012〕13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切实做好我市家电下乡后期工作,确保家电下乡政策相关工作全面完成。
附件:关于做好家电下乡政策到期有关工作的预通知
责任编辑: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