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局(经贸局):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的通知》精神,根据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我局研究制定了《2012年岳阳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2012年岳阳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
2012年岳阳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的通知》精神,扎实开展全市商贸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依政策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部署,依法严厉打击商贸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治理纠正违规违章建设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保持全市商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商务运行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商务局成立岳阳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熊道生局长任组长,丁道剑、周良凤副局长任副组长,岳阳市市场建设管理处以及局商贸服务管理科、社会事务管理办、办公室、市场体系建设科、市场运行调节科、市场秩序科、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管理科,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各区县商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
三、整治范围及内容
(一)整治范围
商场、超市、餐饮、农(集)贸市场、定点屠宰等经营单位和各种展会等场所。
(二)整治内容
1.未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制度不规范、不落实的;
2.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3.餐饮经营单位未按规定清洗操作间排油烟管道,以及未落实火源、气源、电源、一氧化碳中毒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
4.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演练培训不符合要求的。
5.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安全疏散标志设置使用管理不符合要求的;
6.消防拴、灭火器、防火卷帘门遮挡,不能正常使用的;
7.经营场所存放商品的区域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
8.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
9.市及县市区商务部门所属单位违法违规出租、转租房屋,自身或出租房屋从事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
10.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经营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7月)
全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尽快在全行业全面启动,营造有利于严厉打击商贸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经营行为的氛围。要积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经营单位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1月)
全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在排查摸底和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按照“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的要求,集中组织对经营单位各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整治,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严格依法行政。要针对商贸领域特点,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商贸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三)总结阶段(12月)
全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结合此次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建立完善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全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负责、行业协同、联合检查、综合治理”的原则开展工作。要认真组织做好此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把手负责制,及时研究和解决突出问题,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市商务局将适时对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加强联合执法,加大打击力度。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属地安监、消防等部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形成“打非治违”工作合力;要督促各经营单位针对暴露出的安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在检查中发现应移交其他部门处理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移送,确保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及时纠正,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全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大屏幕、板报和横幅等载体,大力宣传报道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要充分利用“12312”举报投诉电话平台,积极发动群众和媒体举报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营造浓厚的“打非治违”工作氛围。
(四)加强信息沟通与反馈。从今年6月份开始,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报送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每月20日前报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信息,并于2012年12月20日前,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上报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管理科(联系人:汤湘华,联系电话:8880579)。
责任编辑: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