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食品安全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商务部财政部《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和省商务厅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肉品质量安全管理,积极推进乡镇定点屠宰,强化“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确保元旦春节市场供应稳定,我局将组织开展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市场供应工作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11月25日至12月20日
二、督查内容:
1、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2、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情况
3、乡镇定点屠宰工作开展情况
4、“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情况
5、元旦、春节市场供应预案工作情况
6、信息报送工作
7、承担国家、省级储备工作情况
三、督查方式:
1、自查并作好检查准备(11月25日前完成)
2、现场督查
3、督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望各地认真组织、积极工作、迎接工作督查。督查情况将通报全市。
附件:1、岳阳市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机构执法队伍调查表
2、岳阳市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情况调查表
3、岳阳市生猪屠宰企业统计表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
责任编辑: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