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粮行发[2014]44号
各县(市)、区粮食局,市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的通报》(国粮办展[2014]156号),省应急办《关于切实加强粉尘爆炸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湘应急办发[2014]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强化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结合粮食行业特性,针对粮食收购储存、化学药剂(品)使用储存、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程、新建仓储设施施工、粮油加工设施设备的生产、维护、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全面整治,立即整改。
二、切实加强粉尘安全事故的防范和监管
粮食收储、粮油加工产生粉尘环节集中在原料输送、提升、清杂过程,各地要督促粮食企业完善通风、除尘、防火防爆设施设备,及时清理布袋筒、提升机、除尘间等粉尘堆积地,消除安全隐患。
三、严格履行安全工作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156号文件要求,按照属地原则,逐项对照并进行一次行业大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和检查内容由各地、各单位自行确定,检查结果于2014年11月10日前报市局行发科。联系人:郑卓之,联系电话:0730-8224036,邮箱:739668721@qq.com
附:
1、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近期安全生产事故情况的通报
2、湖南省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粉尘爆炸事故防范工作的通知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