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1000/2015-468169
  • 发布机构:市粮食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4-06-04
  • 公开日期:2014-06-0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防汛抗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市粮食局办公室2014-06-04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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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粮食局,市局直属有关单位:

当前,我市各地已全面进入高温多雨季节,环境温度高,安全湿度大,容易发生储粮安全事故,根据湖南省粮食局湘粮明电[2014]2号文件要求,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当前防汛抗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行动,开展排查。目前,全市各地粮食高仓满储,“危仓老库”改造正在进行,防汛抗灾任务重。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实际,认真部署。要迅速行动,对辖区内单位、企业防汛抗灾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别是对储粮条件较差的租借点、委托点和正在进行维修改造的仓房要重点检查,排查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责任,加强防护。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企业要把防汛抗灾工作当作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立并完善防汛抗灾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主体、细化工作目标、加大检查力度。要加强与气象、防汛、交通等部门的密切联系,做好灾情预警监测,准备好各类防汛物资和排水措施,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要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分工责任,提前将水患区人员、粮食及其他重要物资或危险物品转移至安全地带。要加强“危仓老库”改造过程中的安全监管,汛期雨水多,“危仓老库”改造中不安全因素增加,各地要高度重视,正确处理好施工安全和储粮安全的关系,既要保证“危仓老库”改造按技术、质量和时间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更要保证储粮和施工安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安全防护,在防灾抗灾和“危仓老库”改造的同时,严防次生灾害和事故发生。

三、采取措施,安全度汛。入汛以来,环境温度高、空气湿度大,容易发生储粮安全事故。要督促粮食企业做好库区粮油及仓储设施的防雨、防潮、防漏工作。做好库区排水设施的检查维护,防止出现内涝灾害,对行洪水患地区的存粮要加快转移。加强粮情监测,随时掌握粮情变化情况。科学使用防霉剂,遇到虫害粮、发热粮、霉变粮、高水分粮要及时处置。利用晴好天气,抓紧通风、熏蒸、烘晒。“危仓老库”未经维修加固或安全鉴定不得装粮,严禁超设计仓容和装粮线存粮。

四、加强值守,通畅信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企业要启动24小时值班工作机制,确保防汛信息能够及时上传下达。一旦发生灾情,粮食企业和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在迅速组织抗灾救灾的同时,按照《粮食企业自然灾害损失统计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及时准确报告受灾救灾信息。

市粮食局值班电话:

工作时间:0730-8221117(传真)、8224598

节假日及夜晚:13975072057、15173094118

                         二○一四年六月四日

抄报:湖南省粮食局

抄送:中储粮小港直属库、汨罗直属库、长沙直属库湘阴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