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粮行发[2014]58号
各县(市)区粮食局、市局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11月8日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粮油仓储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粮展[2014]232号)精神,切实加强全市粮食行业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现将《湖南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粮食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县(市)区粮食局和市局直属各单位要明确具体负责部门及联系人,每月20日前向市局行业管理科(邮箱:739668721@qq.com 电话:0730-8224036)报告当月工作情况。粮油仓储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情况总结于2015年2月10日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于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报市行业管理科。
二○一四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