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6-487228
  • 发布机构:市商务粮食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5-08-06
  • 公开日期:2015-08-0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开展2015年早稻收购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商务粮食局2015-08-06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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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粮食主管部门,中储粮、中粮驻岳企业,市直有关企业:

2015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已于7月28日启动。为认真贯彻落实“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准则,切实维护好粮食收购市购秩序,全力保障早稻收购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对早稻收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重点

(一)政策宣传情况。各地贯彻落实全市早稻收购工作会议情况,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有无通过有关媒体主动做好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宣传,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售粮农民和社会监督。粮食收储企业收购场所是否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柜以及预案执行时间等政策信息,做到随到随收,让农民交“明白粮”、“舒心粮”。

(二)政策落实情况。一是验质检斤情况。粮食收储企业验质检斤程序是否规范、公开透明,填写收购凭证和发票是否规范统一,项目内容是否齐全,凭证上各环节签字有无缺失。二是防范虚假收购、以陈顶新、先收后转等各种形式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的相关措施。三是粮款支付情况。粮食收储企业是否做到让农民知晓结算方式,并现场及时结算售粮款,让农民手中的粮食售得出、粮款拿得到,是否存在拖欠粮款或给农民“打白条”的现象。

(三)收购进度情况。委托收储企业在预案执行期间是否做到每5日将实际收购进度数据抄报所在地的市、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委托收储企业和租赁库点是否存在粮食入库进度与企业实际仓容不符的情况;已公示的收储库点是否已启动托市收购,没有启动的原因。

(四)安全生产情况。区域内粮食企业早稻收购安全防范情况,包括车辆、器械、进出仓、用电、熏蒸药剂、粉尘防爆等管理情况。

(五)优质服务情况。湖南省粮食局、中国储备粮总公司湖南分公司湘粮党[2015]56号文件“践行‘严’‘实’要求,深化人性化服务”主题活动开展情况。

二、督查时间

(一)集中督查时间:8月4日至7日

(二)平时督查由各组自行确定时间。各组负责所对应县市区的督查,并对口解决收购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分组安排

第一组  各县市区巡查

带队领导:禹辉

成    员:徐爱明、陈有保、侯昶

第二组 湘阴县

带队领导:司马孟军

成    员:胡清、余高德

第三组  平江县、汨罗市、屈原区

带队领导:黄时正

成    员:刘文奇、严新颜

第四组  华容县、君山区、中储粮岳阳直属库、华粮城陵矶港口库

带队领导:廖敬东

成    员:易勇、周世鸿

第五组 岳阳县、临湘市、云溪区

带队领导:吴新平

成    员:叶新伏、周丽霞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粮食局,市局直属企业按督查内容准备书面汇报材料,并负责与当地中储粮、中粮和其他收储企业联系。

(二)各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方式深入基层了解情况。

(三)严肃工作纪律。所有下库点的干部要严格自律,轻车简从,厉行节约,绝不能给收储库点添麻烦、增负担;要深入一线,了解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准参加影响早稻收购工作的活动,不得吃请、收受礼品和土特产品,不得参加公款娱乐活动,对违反纪律的严肃查处。

(四)及时汇报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难点问题,要及时报告;活动结束后,各工作组要将相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督查结束后,市局将组织情况碰头。

岳阳市商务粮食局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