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商务(招商)部门:
为积极推进承接产业转移,根据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承接产业转移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商承接〔2015〕12号)。现将我市承接产业转移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商务(招商)部门按照湘商承接〔2015〕12号文件精神(请在湖南省商务厅公众信息网或岳阳商务系统信息群(群号140580482)内下载相关文档),对本区域内的项目情况进行摸底排查,认真组织项目单位做好承接产业转移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
二、请各省直管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及时通知并组织辖区内省级经济开发区按文件精神申报项目。
三、市本级申报材料要求一式四份,其中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一份。
四、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于2015年8月10日前报我局加工贸易科,以便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审核后,联合行文上报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
岳阳市商务粮食局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