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34/2017-894793
  • 发布机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08-14
  • 公开日期:2017-08-1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岳市安〔2017〕13号

来源:市安监局2017-08-14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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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7日,市安委办针对岳阳铭基矿业有限公司胜天采石场隐患治理工作向你县发了《督办函》(岳市安办函[2017]88号)进行督办,要求你县于2017年7月15日前彻底排除险情,消除安全隐患,并将工作落实情况于7月17日前书面报市安委办。

7月27日,收悉你县安委办《关于岳阳市铭基矿业有限公司胜天采石场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复函》(岳县安办函[2017]7号)后,市安监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派员于7月28日上午对岳阳铭基矿业有限公司胜天采石场排险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经查,事故现场遗留的雷管和炸药未清理处置,隐患未消除。与你县安委办《关于岳阳市铭基矿业有限公司胜天采石场重大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复函》中“坍塌事故掩埋的雷管和炸药已经安全清理完毕”的情况有出入。

根据《岳阳市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市级挂牌督办与治理销号暂行办法》(岳市安[2016]16号)的规定,市安委会研究决定,对你县岳阳市铭基矿业有限公司胜天采石场“8·14”坍塌事故遗留在事故现场的雷管和炸药未消除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务必于2017年8月30日前将隐患整改到位。请你们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隐患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严格按照市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质保障、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切实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同时,要加强对隐患整治过程中的安全监控、落实防范措施,严防隐患整改消除前或整治过程中引发安全事故。挂牌隐患整改结束后,要及时申请隐患整改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市安委办将对隐患整改情况组织现场复查,复查合格的予以销号、摘牌。如未按期治理到位或因整改不力酿成安全事故的,将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请将隐患整改方案于2017年8月15日前报市安委办。

联系人:许世强,联系电话:8788522。

岳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