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34/2017-1184434
  • 发布机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7-11-07
  • 公开日期:2017-11-0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岳市安办〔2017〕40号

来源:市安监局2017-11-07 09:13
浏览量:1|| | ||

关于国务院安委会来岳督查安全生产

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省属驻岳企业: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第13综合督查组一行15人从2017年9月12日至9月26日对我省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考核。

9月12日下午,省政府召开向国务院安委会督查组工作汇报会,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第13综合督查组组长、文化部副部长杨志今、副省长杨光荣出席会议并讲话。会后,省委副书记、省长许达哲与督查组组长、文化部副部长杨志今一行进行座谈。

此次督查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5号)规定的“五项督查内容”和“七项考核内容”进行督查。督查考核结果将纳入国务院对省政府安全生产年度考核总评分。“五项督查内容”分别为:落实大检查工作责任情况,重点检查各地区(含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措施,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等;严格安全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各地区依法严厉打击惩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安全生产失信企业,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和重大隐患典型案例等;强化问题隐患整改情况,重点检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及今年以来明查暗访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大检查期间自查自改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各地区开展煤矿全面安全“体检”、危化品、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粉尘作业、消防、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治理等;严肃追责问责情况,重点检查各地区对大检查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以及重大隐患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的情况;对大检查期间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严肃查处追责等。

此次督查包括岳阳、株洲、湘潭、永州、邵阳五个市州,岳阳安排在9月20日至22日(20日下午听市政府汇报并查资料,21日云溪,22日湘阴),是本次督查最后一站,督查情况9月26日向省政府集中反馈。9月13日上午,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了国务院安委会综合督查组来岳督查迎检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层层压实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标安委明电[2017]5号文件综合督查和考核内容,自查自改,立行立改,以迎检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议精神,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小落细。此次督查是党中央、国务院直接部署,规格、规模空前,督查要求十分严格、十分细实。各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的中心工作、突出任务来推进和部署,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部署、亲自调度,层层抓落实。

2、从严从实,对标自查。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全面对标安委明电[2017]5号文件综合督查和考核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和隐患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并做好资料和台账准备。对排查出来的重大事故隐患,严格按照“一单四制”要求整改到位。特别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近期省、市领导和部门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深化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加大整改力度,真正做到动员部署到企业、责任落实到企业、监督检查到企业,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严格执法,督办问责。各级各部门要将大检查和严执法结合起来,按照“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查严管。对大检查期间企业因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要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实行责任倒查追究、集中曝光;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事前问责,以严肃的督办问责倒逼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市安委办将加强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以及市委问责办的联动,抓好督办问责工作。

岳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