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6-305504
  • 发布机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2-05-07
  • 公开日期:2012-05-07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岳阳市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安监局2012-05-07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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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安监局、公安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总工会、团委、妇联,市直有关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及市属重点企业: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中宣部、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2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岳阳市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活动主题,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市 委 宣 传 部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共青团岳阳市委员会

 

 

 

市 妇 女 联 合 会

 

年五月二

 

 

岳阳市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营造安全生产氛围,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推动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及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关于开展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岳阳市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关于“一树立、三坚持、三强化”的总体要求为重点,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以下简称《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国办发〔201147号)、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一系列重要文件精神和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各项要求,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1日至630日。

三、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四、组织机构

“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总工会、共青团市委、市妇女联合会共同主办,并成立岳阳市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组委会机构组成如下:

组委会主  任:向伟雄   市政府副市长,市安委会副主任

组委会副主任:林霞辉   市政府副秘书长

易兴吾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柏良   市安监局局长、市安委办主任

 喻伟民   市公安局副局长

              刘其元   市总工会副主席

              范泽容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团市委副书记

                   市妇联副主席

              赵珍彩   市安监局副局长、总工程师

组委会成员由市安委会其他成员担任。组委会办公室设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赵珍彩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组织、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各部门、有关行业及中央、省属驻岳企业、市属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实施全市性大型活动。

五、活动形式与内容

“安全生产月”的活动分为全市性活动和区域性活动两部分。

(一)全市性活动

1、“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暨“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63)。63由市安委办会同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安委办共同组织中心城区安全生产知识现场咨询活动。活动开始时,在咨询现场举行简短仪式,由市政府领导发表讲话,正式宣布启动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媒体广泛传播,揭开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序幕。

2安全生产月系列宣传活动(6130日)。一是三个一宣传活动。即:发放一本青少年遇险自救安全知识手册、一张职工职业卫生权利宣传画、发送一组城市工业灾害预防短信。二是媒体宣传活动。通过市电视台、岳阳日报社等传媒,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打非治违工作动态及其它安全生产先进典型。要选送作品积极参加省安委办举办的“安全生产月”暨“安全生产万里行”好新闻评选活动。三是打造安全生产宣传文化长廊。在全市主要干道、乡镇主要道路沿线设置安全生产宣传固定标牌,形成浓郁的安全文化氛围。

3、组织安全文化周活动(61117日)。一是市安委办将组织开展全市性安全生产知识抢答赛活动。二是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将推出“生命之歌”获奖歌曲CD和主题歌MV各县(市、区)、市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大中型企业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歌咏比赛。各地各单位要在安全文化周期间,指导、推动所辖区域、行业领域内的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根据实际组织开展各类文化宣传、安全培训、法制教育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4开展好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6410日)。要通过举办事故案例教育展览、开展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增强企业和职工自我防范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要集中组织观看主题宣传片《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中国启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和事故警示教育片《人命关天》,加强国务院《意见》精神的学习解读和宣传贯彻,通过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周活动(61824日)。要围绕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化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增加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开展各类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6、组织开展“安康杯”安全知识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活动分别由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组织,各级安委办协助,旨在不断提高广大职工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上述每项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组委会办公室另行制定。

(二)区域性活动

各地、各部门(行业)和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立足解决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要深入基层、面向职工群众,组织开展宣讲报告、展览、研讨交流、歌咏比赛、文艺演出、影视放映、送安全科技成果和安全文化到基层等各具特色的区域性宣传教育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意义和作用,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日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相结合,重心下移,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建立健全责任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组织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各单位要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活动方案。各县市区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办法,强化对所辖区域、行业领域内单位和企业的绩效考核。

(二)统筹安排,强化协作。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在市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委宣传部等七个部门共同主办,组委会具体组织实施。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活动方案,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支持、配合各项活动的开展。各级公安部门要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为有关宣传活动提供交通保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会同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开展好“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文明家庭”、“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会同各级教育、财政部门组织开展好青少年遇险自救知识读本《为生命护航》的发放学习工作。各级宣传部门、各类媒体要发挥好舆论引导和文化传播的作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公益宣传,积极选送作品参加湖南省“安全生产月”暨“安全生产万里行”好新闻评选活动。城管部门要积极协调,支持有关宣传活动的开展。

(三)结合实际,务求实效。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的实际,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促使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减少。要结合对国务院23号《通知》和40号《意见》的解读学习,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战略思维,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两个责任落实。要通过浓厚的宣传氛围提升全体市民的安全意识,做到人人讲安全,事事要安全,个个会安全,切实减少各类事故发生。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企业要加强对辖区内“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的跟踪调度,及时掌握相关动态。请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中央、省属驻岳企业,分别于51873日前将2012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岳阳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实施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联系人: 汪万能 市安监局法规科  13786066068

            岳 市安监局法规科  18390183645

联系电话:0730-8788520(兼传真)

邮箱:zhfgk12082@163.com

责任编辑: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