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安办函〔2014〕16号
各县市区安委会,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
为推动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工作平衡发展,取得实效,市安委办决定对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计划部署推进情况;
2、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第一轮集中整治及驻点督导乡镇(工业园)工作推进情况;
3、企业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制度和“百名专家查隐患”集中行动实施进展情况;
4、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挂牌督办事故落实情况;
5、市级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进展情况;
6、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推进情况。
二、督查时间及分组
专项督查定在6月下旬,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决定,分组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认真自查,狠抓落实。各县市区要按照本通知要求,逐项对照自查各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于6月20日前将自查情况报市安委办(xtk8788525@163.com)。
2、精心组织,转变作风。各督查组要坚持“四不两直”,先暗访再明查,对各县市区要抽查1-2个乡镇和部分重点监管企业,掌握实情,再与当地交换意见,并跟踪整改落实。
3、严格检查,推动工作。各督查组要按照本通知明确的重点,逐一对照检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面对面交办,提出工作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对存在的突出问题,交由市安委办书面交办;对工作敷衍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要向地方政府提出事故追责的工作意见。各督查组要将督导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含隐患和问题表),于6月30日前报市局协调科汇总。
附件: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分组安排
二○一四年六月三日
责任编辑: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