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安〔2015〕11号
各县市区安委会,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和屈原管理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今年6月是第十四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15〕7号)和省安委会《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湘安〔2015〕7号)要求,现就开展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部署,紧紧围绕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这个主题,集中开展社会广泛参与、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大力普及安全知识,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加快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氛围、精神激励和文化支撑。
二、主要活动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依法治安集中宣贯活动。一是开展巡回宣讲活动。市、县分层级开展巡回宣讲,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促进依法治安,做到乡镇全覆盖、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二是举办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各地结合实际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三是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刊发言论文章、在线访谈、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营造舆论声势,扩大社会影响。
(二)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6月16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由市安委办会同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安委办共同组织中心城区安全生产知识现场咨询活动,面向广大群众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统一时间安排,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一线的要求,在社区(村)、企业、学校、家庭和工地广泛开展安全文化“五进”活动,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手段,集中宣传“加强依法治安”的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安全文化进社区(村)”活动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安全文化进企业”活动由市经信委牵头负责;“安全文化进学校”活动由市教育局牵头负责;“安全文化进家庭”活动由市总工会牵头负责;“安全文化进工地”活动由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其他部门根据本行业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
(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讲解安全知识,切实增强企业和职工自我防范意识。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观看主题片《依法治安的法律重器—聚焦<安全生产法>》,警示教育片《生命不能重来》、《隐患直击》、《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5版)等,增强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和事故风险防范能力。
(四)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分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企业至少开展1次以上应急演练。各地要立足实际,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切实提高演练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开展安全文化创建宣传推介活动。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全省安全生产微电影、动漫优秀作品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优秀课件发放推介活动;组织全市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省局举办的“贯彻实施新安法,严格落实各项法律责任”知识电视抢答赛;组织参加“安全生产杯”第三届湖南灯谜节活动。
(六)开展“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结合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政检查,邀请当地主要媒体记者随行采访报道,形成上下呼应、纵横联动的高压态势,推动安全生产重点任务落实。邀请媒体记者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暗查暗访,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曝光,并跟踪推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邀请主流媒体专题报道地方各级各部门“五级五覆盖”、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情况;采访报道全市各地“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开展情况。届时,市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到各县区基层单位进行实地采访报道,宣传先进典型,曝光不安全行为。
(七)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各级工会、共青团和教育行政部门等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平安校园”等活动。各级宣传部门要指导各类媒体加强宣传,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通过播放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三、组织机构
成立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由市安委办主任、市安监局长毛绍武同志任组委会主任,市安监局领导为成员,负责宏观指导、研究决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重大事项。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市安监局综合法规科长张懿民兼任组委会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和中央省属驻岳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县市区、各部门和中央省属驻岳企业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和成果及时报送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意义和作用,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日常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与解决当前安全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相结合,重心下移,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建立健全责任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组织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
(二)科学制定方案。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周密策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要突出重点,创新形式,确保活动开展简洁有效。
(三)扩大活动覆盖面。“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地要在各城镇、街道、社区、学校、建筑工地、企业、车站、码头、公路收费站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横幅,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在城市公交车多媒体、出租车显示屏发布安全生产宣传标语,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和载体向社会公布事故隐患举报电话,发送安全公益短信,播发公益广告等。
(四)认真总结考核。6月底,市组委会办公室组织考核验收,评出先进单位和个人全市通报表彰。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文字、视频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向市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活动信息。市组委会办公室将对各地、各部门单位的经验做法,以多种途径、形式宣传推介。
请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于2015年5月28日前,将活动方案报送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于6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及工作情况汇总表等材料电子版本,传市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 张懿民 市安监局法规科 13307300697
胡 岳 市安监局法规科 13789011985
联系电话:0730-8788520(兼传真)
邮箱:zhfgk12082@163.com
附件1:2015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内容
附件2: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汇总表(县市区)
附件3: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汇总表(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岳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5月20日
责任编辑: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