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6-481801
  • 发布机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5-04-03
  • 公开日期:2015-04-0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上下联动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安监局2015-04-03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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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市安办〔201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中央、省属驻岳企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深入开展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上下联动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4月3日

            深入开展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上下联动整改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市安全生产方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坚决纠正安全生产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上下联动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安办明电〔2015〕15号)精神,紧紧围绕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突出上下联动整改,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整顿安全生产秩序,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特制订联动整改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有关要求,坚持依法治理、标本兼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紧扣非法违法、重大隐患等事关群众生命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深入摸底排查,强化整改措施,推动全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作风持续改进,安全生产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及时打击整治到位,努力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较大和重大事故起数下降、四项相对指标下降、有效防范重大事故和杜绝特大事故的工作目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联动整改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纠正对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不依法处理,以罚代管的问题。

 责任分工: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各负其责,童俏冰同志负责协调,市安监局执法支队负责统筹。

(二)集中整治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

  集中打击以下9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占压及周边乱建乱挖乱钻、安全距离不足的问题;

    责任分工:市发改委牵头,余国祥同志负责协调,属地政府组织实施,市公安局、市安监局配合。

     2、打击非煤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深越界开采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假整合以及水害防治措施不落实和井下工程违规分包转包的问题;

    责任分工:市安监局牵头,龙卓煌同志负责协调,属地政府组织实施,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配合。

    3、打击无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整治“三超一改”、多股东分线承包、非法下单等问题;

    责任分工:市安监局牵头,方延子同志负责协调,属地政府组织实施,市公安局配合。

    4、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整治无证或超许可范围从业、违反作业规程、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

    责任分工:市安监局牵头,李春光同志负责协调,属地政府组织实施,市公安局配合。

    5、打击无资质、无手续非法施工行为,整治建筑施工领域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非法挂靠问题;

责任分工:市住建局牵头,李永忠同志负责协调,属地政府组织实施,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安监局配合。

6、打击客车客船非法运输和非危货车辆擅自从事危险品运输的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限超载、违规装载和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签单发航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责任分工: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刘泽江同志负责协调,属地政府组织实施,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公路局、市地方海事局配合。

    7、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运砂船舶严重超载行为,整治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问题;

责任分工:市公安局牵头,方年文同志负责协调,属地政府组织实施,市安监局、市地方海事局配合。

 8、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出口不畅通、安全设施缺失损坏等问题;

责任分工:市消防支队牵头,喻伟民同志负责协调,属地政府组织实施,市安监局配合。

    9、打击存在粉尘爆炸危险性企业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整治违规动火用电、通风除尘防静电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责任分工:市安监局牵头,李荣华同志负责协调,属地政府组织实施。

 (三)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问题。

严查瞒报、谎报事故等问题,解决事故调查超时限、相关单位不认真落实事故调查批复、处罚不到位问题。

责任分工:市安监局牵头,童俏冰同志负责协调,市监察局、市公安局配合。

    三、联动整改措施

 1、建立“黑名单”制度。交通、交警、消防、住建、国土、经信、质监、安监、海事、电力、气象等部门根据分级管理、分行业负责的原则,将存在重大非法违法行为的单位纳入“黑名单”管控,并于每月7日前向市安委办抄送有关信息。

    2、实行重大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对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上限罚款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等性质恶劣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由县市区安委办及市直有关部门每月2日前一案一档报市安委办备案督办。

 3、强化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期间,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每月至少开展1次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联合执法情况每月2日前报市安委办。

    4、加强社会监督。鼓励支持媒体暗访曝光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

5、严格驻点督导。市安委会派出21个工作组,对全市部分重点乡镇(工业园)的打非治违工作实行驻点督导。各县市区也要比照市里模式,切实加强打非治违驻点督导,落实包干负责制。

6、严肃问责追责。对工作不力,因非法违法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要按照“八条断然措施”启动事前问责或事故追责。

7、完善责任体系。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级五覆盖”、“五落实五到位”,确保安全生产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今年6月30日前,在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级做到“个全覆盖”。9月30日前,规模以上企业完成“五落实五到位”。

8、强化目标管理。建立“一月一调度、两月一行动、三月一公告、半年一讲评、一年一考核”制度,推动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加大安全生产考核力度,将安全生产纳入政府绩效、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以及干部使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安全生产警示通报、集中约谈、“黄牌警告”、“一票否决”制度。

四、时间安排

1、全面动员部署(4月20日前)。各地各有关部门以专门文件、会议等形式进行广泛发动,成立工作机构,加强统筹协调,营造工作氛围,确保安全生产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整改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各县市区安委会、市直各牵头单位动员工作在4月20日前完成;各县市区安委会、市直各有关牵头单位及配合单位要根据实际,制订更加详细具体的子方案,于4月20日前报市安委办。

2、扎实推进整改(4月20日至6月20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列出的主要整改任务,认真查摆、分析原因、列出清单,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人、督办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可以立即整改的问题和隐患,要不分阶段边查边改,提高工作效率。各地各部门整改落实的情况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取信于民。整改期间,市直牵头单位对各地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不少于1次,市安委办进行抽查,确保整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6月10日前,各县市区、市直各牵头单位以及其他市安委会成员单位整改落实工作总结报市安委办。 

    3、巩固拓展成果(6月21日至12月20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开展联动整改工作“回头看”,对搞形式、走过场的责令“补火”。同时,结合实际制订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巩固拓展上下联动整改成果。各县市区、市直各牵头单位以及其他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巩固整治小结两月一报,全年总结于12月5日前报市安委办。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安委办成立深入开展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上下联动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安委办主任、市安监局局长毛绍武任组长,市安监局副局长童俏冰任常务副组长,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市安委办负责日常工作。各地及市直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成立相应机构,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集中精力抓。各地各有关部门专项整治领导机构、责任处室及联络员名单于4月10日前报省安委办。

2、强化联动推进。各县市区安委会要按照上下联动整改要求,组织本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梳理安全生产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联动整改工作方案,列出联动整改项目清单,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市直各牵头单位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积极统筹协调,负责制订联动整改的子方案,召集相关配合部门定期研究解决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各配合部门要按照牵头单位的统一安排,主动作为,认真开展联合执法、联合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3、严格监督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四不两直”,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全过程督查督办。市安委办将组织由有关厅局领导带队的督查组,对整改工作进行督查打分,打分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重要内容。要严明工作纪律,对整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不服从统一安排、不按时完成任务的,市安委办将予以通报、约谈或者向有关部门提出问责意见。

4、注重典型示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注意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对工作认真负责、成效明显的,要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对工作敷衍应付、搞形式主义甚至顶风非法违法生产、搞不正之风、损害群众利益的,要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各地及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统一要求,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方案、工作进展及工作总结。对于联动整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与市安委办沟通联系。

责任编辑: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