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6-484646
  • 发布机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5-07-24
  • 公开日期:2015-07-24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来源:市安监局2015-07-24 11:15
浏览量:1|| | ||

                                      岳市安办〔201518

各县市区安委办,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安委办,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中央、省属驻岳企业:

为深刻临湘市利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7·22”较大爆炸事故教训,扎实推进实施新《安全生产法》,全面深化“九打九治”为主的打非治违集中行动,重点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市安委办决定自即日起在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执法行动的范围与重点

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线、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粉尘防爆、电力、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一) 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相关职责情况。

(二)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检查企业是否依法成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履行法定安全管理职责情况,高危企业按照法律规定拥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参与安全管理情况。

(三)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规定,检查企业是否按照“一岗双责”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考核落实情况。

(四)企业日常安全管理情况。主要检查企业制定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如实记录、隐患排查、及时报告主要负责人、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消除隐患、及时向岗位职工告知等情况;企业对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技术、管理、劳动防护安全措施进行全面排查、详细记录并向从业人员公示情况;企业许可证照、相关人员资质许可,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检测检验、评估评价,新、改、扩建设项目执行招投标、申请开工许可和安全设施设计、施工、验收审查情况,以及外包工程队伍资格资质、合同约定、交叉作业、设备租赁、货运管理、现场作业管理情况等。

(五)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检查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情况。查看企业是否建立健全职工教育培训制度,是否按照职工名单逐一建立教育培训档案,是否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对职工如实记录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内容、人员、时间、考核情况,没有合格的是否经过补考合格再上岗作业,访询职工了解企业知识与技能培训情况、岗位作业危害告知,以及劳务派遣工、学校实习生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等。

(六)根据新《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规定,检查企业建立与落实事故应急管理制度情况。查看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与属地政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是否每年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活动;高危行业企业是否按规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配备应急管理人员,是否配有应急物资、设施、设备以及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更新情况,检查企业是否给全体职工足额购买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是否如实报告事故等情况。

二、集中执法检查方式

此次安全生产集中执法行动实行分级负责、分行业领域负责的方法,采取企业全面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集中执法与检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企业开展自查,各县市区(管委会)安委办组织全面检查。市安委办(市安监局)组织4个执法检查组(名单附后)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相关重点行业领域进行集中执法,市直其他部门要比照市安委办(市安监局)的做法,成立相关执法检查组开展本行业领域的集中执法。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集中执法行动,是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作为《安全生产法》执法主体切实履责的基本要求,是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是扎实开展“打非治违”、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事故的有效举措。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正视长期以来安全生产执法“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突出问题,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分行业领域开展本次专项执法行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亲自参加,坚决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人员、经费、装备到位,确保执法行动取得实效。

(二)认真检查,严格执法。按照严格执法、严管重罚、严肃问责的要求,对违法违规单位要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挂牌督办;对政令不通的要追究责任。坚持四不两直开展检查,加强执法过程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

(三)加强督导,推动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党政主要领导要带队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安全督查,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市安委办将对本次集中执法情况进行通报,并将相关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各县市区(管委会)安委办、相关市直部门及市安委办4个执法检查组请于8月30日前将专项执法检查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电话及传真:8788525,邮箱:xtk8788525@163.com

附件: 市安委办执法检查组安排表 .doc

                                                  岳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7月24日

责任编辑: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