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安办〔2016〕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省属驻岳企业:
现将2016年1—11月份全市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11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136起,死亡110人,受伤117人,直接经济损失约3009万元。
各行业事故分布情况:其中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5起,死亡6人;建筑施工事故5起,死亡5人;烟花爆竹事故2起,死亡2人;冶金机械等八行业事故3起,死亡3人;工商贸其他事故8起,死亡6人;道路交通事故100起,死亡75人;水上交通事故5起,死亡9人;铁路交通事故4起,死亡3人;农业机械事故4起,死亡1人。
各地区(单位)事故直报分布情况:平江县事故15起,死亡16人;汨罗市事故41起,死亡14人;华容县事故23起,死亡22人;湘阴县事故7起,死亡8人;岳阳县事故10起,死亡13人; 临湘市事故13起,死亡10人;岳阳楼区事故10起,死亡10人;云溪区事故5起,死亡6人;君山区事故4起,死亡4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事故3起,死亡2人;屈原管理区事故3起,死亡3人;南湖新区事故2起,死亡2人;城陵矶新港区事故0起,死亡0人。
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情况:1-11月份,全市发生较大事故1起,3月19日,京港澳高速公路汨罗段发生车辆燃爆事故,死亡5人,20人受伤。
1—11月份全市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注:因统计口径变化,2016年数据不作同比,事故总量不作考核,本通报中事故情况供各级及有关部门掌握)
二、下一步工作意见
岁末年初历来是群死群伤事故高发期,且事故多集中在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和道路交通等行业领域。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三大行动”,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大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对在建项目,要依法督促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建设工程各方落实主体责任,特别是建设单位要严格工程承包管理,加强工期管控,合理统筹组织施工,严禁抢工期、赶进度等危及安全生产的行为;对烟花爆竹,要以“打非治违”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地毯式、常态化检查排查,严格落实驻厂监管制度,严肃执法检查,切实加大舆论宣传和举报奖励力度,真正形成“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要针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危化品、非煤矿山、供电供热取暖等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强化极端恶劣天气防范应对和应急值守,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
岳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14日
责任编辑: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