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食品经营监管工作总体思路和要求是:以全面贯彻实施新《食品安全法》为主线,以体现“四个最严”为遵循,以强化“四有两责”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继续健全完善食品经营监管制度体系,强化食品经营许可制度落实,全面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突出共性问题治理,强化社会共治,健全完善食品经营治理体系,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总体保障能力和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许可改革,完善准入机制
1.全面启动实施。4月1日前,所有县市区局必须全面启动《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受理、核发工作。用正式文件明确许可工作责任分工、审批授权和委托许可事项。市局将编印《食品经营许可操作手册》,开展一次培训,各县市局区应当配合市局组织许可人员开展培训。做好迎接省局食品经营许可改革落实情况督查准备,市局于4月底前组织一次督查。
2.搞好两证合一。按总局要求,推进实施食品经营许可制度改革,搞好两证合一。抓好许可审查和换证工作,完善许可流程,增加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食品安全知识考核等环节。减少流转环节、缩短许可时限,优化许可流程,提高许可工作效率。六月底前着力开展“四查”行动,主要是开展食 品经营主体大普查、风险大排查、执法大检查、问题大清查,做到数据清、底子明,切实解决食品经营许可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完善许可系统。4月1日前,完成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变更、延续、补办、注销等业务功能和统计查询开发上线。强化许可数据录入工作,与原食品流通许可数据,以及“四查”数据实现对接,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主体数据库。6月底前,各地要完成许可申请资料补传工作,确保许可电子档案完整。
4.强化事后监督。对新发证的食品经营者,3个月内必须实行一次回访监督检查。结合日常监管、专项整治,强化许可事项合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食品经营者持续保持良好的许可条件。
二、强化支撑体系,夯实监管基础
1.强化责任落实。争取本地食安办的支持,将食品经营监管重点工作纳入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绩效考核,推进党政同责。并积极与同级农业、畜牧部门衔接,加强农贸市场、超市食用农产品、动畜产品的监管,督促落实市场、超市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大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落实力度。省局将制定统一的进货查验记录台帐样式,在具备条件的大型商超、“三总一大”企业推行电子台帐,市局将适时组织专项监督检查;在大型商超、农贸市场、批发企业等单位推行食品安全风险自查与报告制度。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管理,各县市区局要按照要求,支持市食品流通协会的统一培训工作,探索建立法定代表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管理制度,抽查不合格的,不得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完善制度体系。抓好已颁布实施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的消化学习,编制好局所(站)食品安全网格责任图,推行食品流通安全监管标准化文本,落实好食品安全投诉处置程序及工作失职责任追究制等相关制度建设,提升日常监管效能。
3.加强队伍建设。省局将汇编食品经营监管法律法规和制度,编写食品经营监管人员培训教材,组织全省食品经营监管培训班。市局将加大工作督促检查力度和建立工作通报机制,对部署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底考核。
三、创新监管方式,强化过程监管
1.强化飞行检查。省市两级将强化飞行检查工作力度。市局从3月份开始,确定农贸市场、食品经营店、校园周边等主题,每月开展一次飞行检查,并公开检查信息。按照《湖南省食品经营监管飞行检查工作制度》,将“双随机”抽查引入飞行检查。
2.实行分级管理。科学制订食品经营者信用体系建设,科学划分信用等级,信用等级分为四级:A(诚信)、B(基本诚信)、C(轻微失信)、D(严重失信)。按照分级结果指导日常监督行为、实施“清单式”监督检查,以点促面、创新监管方式,并结合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农贸市场也可推行分级划分,全面履行食用农产品监管职责。加大对C、D等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频次,探索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方式,在全市各食品销售经营场所,标示监管风险等级。
3.推广示范创建。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开展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农贸市场创建活动。制定出台农贸市场示范创建标准,设计统一的食用农产品销售凭证格式。
4.加强检打联动。加强食品专项抽检和快检工作。加大基层快速检测能力建设力度,有条件的局要尽快配备一批快检车、快检仪等装备。市局将开展校园及周边、食用农产品、进口食品、畜禽、水产品、蛋制品等专项抽检。对不合格产品依法公布。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和问题食品,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强化后处理工作,及时上报处理结果。对抽检中发现的违法犯罪信息,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侦办,构建起高效的检打联动模式。
四、突出风险防控,实施全程监管
1.突出抓好日常监管。一是实行标准化监管模式。落实“四有两责”要求,打牢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基础,按照“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和检验职责”的要求制定食品经营监督检查标准规程,明确日常检查的内容、流程和标准,推动日常监管标准化、规范化。二是强化高风险问题管控。建立风险会商制度,深入开展食品经营行业共性问题及对策研究,及时排查和治理带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问题,对共性问题,及时组织开展自律座谈和责任约谈。三是推行柔性化行政执法。在行政执法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一般违法违规行为,优先采取指导、建议、提醒、劝告、整改等措施,推动监管执法由“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转变。
2.突出抓好集中整治。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配合农业、工商、公安等部门开展好“清源”、“净流”、“利剑”三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农村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继续推进全面完成“四查”行动。深入开展“查无证、清死角、端窝点”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加强“三小”综合治理。组织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做好春秋两季学校、旅游景区、重大节假日食品安全监管,强化食品添加剂“一非两超”问题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市局将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制度。
3.突出重点抓好食用农产品销售监管。开展农产品市场主体普查,以普查为抓手,组织开展培训,督促落实主体责任。要贯彻“三禁止、三规范”的监管要求,即禁止无证照经营、禁止经营来历不明的农(副)产品、禁止经营有安全隐患的食品;规范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进货查验记录行为、规范市场散装食品经营行为、规范食品从业人员行为,抓好市场现制售食品的整顿规范工作。特别是现场制售食品小作坊及农产品批发经营户要逐户上门,与之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强化食品经营主体责任。加强准入管理,入市食用农产品必须索取质量合格证明或产地证明、“三品一标”证明等,对无法提供质量合格证明的,要加大检验检测力度,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市。积极推动食用农产品入市检验工作落实,有条件的批发市场要建立检测室,零售市场要配备快检设备。
4.突出抓好网络食品交易监管。开展第三方交易平台调查摸底工作,开展我市互联网食品销售、网上订餐情况调研。
5.突出抓好仓储物流监管。探索建立仓储和配送备案制度,制定食品仓储和食品配送管理规范,实现对仓储场所和配送行为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
五、推进社会共治,提升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
1.形成共治推动力。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密切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推动部门间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学校超市、农村小食品店的食品安全管理。加强与部门的合作,推动食品经营者诚信体系建设。
2.支持协会创活力。各地要倡议本地食品销售业主积极组建行业协会,引导食品行业规范经营,鼓励食品行业协会“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牢固树立诚信守法经营观念,以点带面,全面提升食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并大力推广行业经营规范。大力鼓励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强化信息公开,突出案件查处、日常监督检查结果、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开,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公示。鼓励和引导专家学者、法律人士、媒体记者、群众组织参与食品安全监管。
3.增强共治聚合力。强化宣教引领,引导社会形成正确的食品安全理念。联合公安以及媒体主管部门,坚决打击编造、散布食品安全谣言。正确对待和正面引导职业打假人。积极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村民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