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经省质局党组研究,拟将本单位陈立庚同志调入省特检院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3月10日——2016年3月17日。对该同志如有情况需要反映,请于公示期内向省质监局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0730--89967098,13975160999;联系人:刘杏花。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