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57/2016-556407
  • 发布机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04-26
  • 公开日期:2016-04-2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消费警示】“五一”消费警示 别掉进随团旅游陷阱

来源:岳阳市工商局2016-04-26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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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将至,旅游消费又将迎来高峰。大多数消费者在旅游时都会选择随团旅游,而随团旅游已成为投诉热点。有些旅行社强制签订“霸王条款”,向消费者转嫁责任,增加负担;有些旅行社在未征得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将旅客转并给其它团,降低经营成本;有些旅行社“低价”揽客,降低服务质量;有些旅行社临时变更路线,增加购物次数,强制消费,使观光游成了购物游。

12315提醒广大消费者,“五一”出游防范消费陷阱,要用合同保障权益。

其一:随团旅游要学会规避陷阱,出游前要签好旅游合同。

其二:游客要对吃、住、行、游、购、娱六大方面的细节字斟句酌,住宿标准、旅游路线、景点安排、饮食、接送服务等都要做出具体的约定,对于表述不清的条款要在补充约定中注明真实意思,同时不要一味地考虑价格因素。

其三:在旅游过程中,如果导游不按合同规定提供服务,消费者有权要求按合同约定给予赔偿。

2016年4月26日

责任编辑:12315指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