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6-483098
  • 发布机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5-07-29
  • 公开日期:2015-07-2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省工商局通报媒体违法广告发布情况 7家报刊和10个频道频率被约谈

来源:国家工商总局2015-07-29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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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工商局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公告,通报今年第一季度媒体违法广告发布情况以及会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对发布广告严重违法率高、严重违法量大的媒体进行行政约谈情况。约谈对象涉及《当代商报》《今日女报》《大众卫生报》等7家报刊及湘西文化旅游频道、湘西公共频道、常德都市频道等10个电视频道和广播频率。

据了解,本次通报的虚假违法广告多为药品、医疗、食品和化妆品广告。

药品广告的主要违法表现是,处方药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医疗广告的主要违法表现是,含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情形,含有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和人员以及其他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情形,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专题节(栏)目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等。

食品广告的主要违法表现是,出现医疗用语或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功能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或者形象作证明;涉及特定功效的,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证明。

化妆品广告的主要违法表现是,以他人名义作保证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误解其效用,使用最新创造、最新发明、纯天然制品、无副作用等用语,化妆品名称、制法、效用或者性能有虚假夸大内容。

公告指出,为进一步落实“宽进严管”工作要求,湖南省工商局及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打击力度,继续保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高压态势。

责任编辑:岳阳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