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5/2016-667832
  • 发布机构:市科学技术局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6-12-30
  • 公开日期:2016-12-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岳阳临湘市知识产权局专利纠纷处理决定书岳临知法处字〔2016〕2号

来源:市科技局2016-12-30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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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号: 2013301850264

专利名称: 海钓漂(矶钓王)

专利授权公告日: 2013-09-25

专利权人: 方耀华

请求人     方耀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方耀华

住所         临湘市新群村

委托代理机构及代理人         无

被请求人         周彬林

住所         长安北环路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周彬林

委托代理机构及代理人         无

案由:“海钓漂(矶钓王)”(专利号:2013301850264)专利侵权纠纷。

案件简介:请求人:“方耀华”就其“海钓漂(矶钓王)”专利(专利号:2013301850264)与被请求人周彬林的专利侵权纠纷。向本局提出处理请求。本局于2016年10月31日受理后,依照《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十一条组成合议组。在本案审理过程中,2016年12月28日,请求人与被请求人在本局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内容如下:

被请求人周彬林承诺:不再加工和出售名为“海钓漂(矶钓王)”的专利产品,如有违反约定可追究经济处罚并没收所得。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本调解协议书自请求人与被请求人签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三份,请求人与被请求人各执一份,本局留存一份。

合议组长:刘国平

审 理 员:李娟

审 理 员:李志远

临湘市知识产权局(盖章)

2016年12月28日

书记员:陈程远

责任编辑:专利执法与监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