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37/2018-1430317
  • 发布机构:市法制办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生成日期:2018-10-23
  • 公开日期:2018-10-2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关于进一步严肃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法制办2018-10-23 15:39
浏览量:1|| | ||

岳政法发[2018]17号

办领导及各内设科室:

为落实市纪委交叉督查整改要求,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干部管理,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树立纪律严明、诚实规矩、廉洁高效的形象,经办党组决定,重申并严格执行以下工作纪律和规定。 

一、严明工作纪律。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遵守办公秩序,严禁在工作时间炒股、玩游戏、看电影、网购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在工作时间串岗、脱岗、扎堆聊天。

二、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春(夏)季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脱岗、缺勤,不得迟到、早退。根据办领导或市纪委驻市政府纪检组安排,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考勤。

三、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办主任离开本市,按规定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请销假;办副主任离开本市区,须向主任报告、请假,并告知综合科备案;其他干部外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履行请销假程序,并将请假条交综合科备案。探亲假、婚假、丧假和产假,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但须到综合科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不请假擅自离岗的,或者虽请假但未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的,给予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给予纪律处分。

四、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重要事项、重要活动、重要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报告。领导干部个人、家庭重大事项要严格按照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时报告。

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细则精神。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九条规定,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职尽责,积极落实市委“一三五”工作思路,深入践行“一线工作法”,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过硬的工作作风, 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市政府法制办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