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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关于会计继续教育的疑问
来信人: 易烨
来信时间: 2016-04-19 17:19:27
内容:

您好,市财政局各领导,我是一名从事财务工作的工作人员,现有一个问题需要各领导帮忙解答下,我的会计证是09年考取的,之后的每年都有做继续教育,2014年因为在外地,耽误了一年的继续教育工作,本想和2015年继续教育一起办理,没想到15年的继续教育已经改成网上直接操作,所以想问下,我14年的继续教育该怎么处理呢,我之前有咨询过岳阳楼区财政局,工作人员没有给明确指示,所以麻烦各领导看到我的信件给予我办理14年继续教育的方法,感激不尽!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财政局
回复时间: 2016-04-20 16:34:21
回复内容:

1、已致电来信人告知其相关情况,来信人对此回复表示满意。

2、来信人提到会计证是09年考取的,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启用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会〔2014〕22号)第九条:会计人员持有的已超过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至当前日期已满6年)的旧版证书,必须换发新版证书。持证人员可以登陆湖南会计信息网(http://acc.hnczt.gov.cn/),顺次点击“会计从业资格”—“变更/换证”,进行网上申请。提交申请后,携带旧版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本人彩色证件照一张,向所属地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换领新版证书。

再次反馈: 咨询第二天就有电话打来,处理非常及时,非常感谢 事情已经顺利办妥。
再次回复: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今后有会计继续教育或换证等方面的问题,欢迎拨打8850163咨询。
再次回复部门: 市财政局
再次回复时间: 2016-04-25 10:5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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