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巴陵医院有限公司  
案件名称 岳阳市巴陵医院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06
处罚对象 自然人 处罚机关 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岳市资规罚字〔2019〕3号 处罚事由 未按合同规定开发利用土地
被处罚对象类别 法人 处罚依据 巴陵医院延期竣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
处罚结果 罚款贰万贰仟零陆拾贰元整(¥22062元) 处罚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