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巴陵医院有限公司
案件名称
岳阳市巴陵医院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9-06
处罚对象
自然人
处罚机关
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岳市资规罚字〔2019〕3号
处罚事由
未按合同规定开发利用土地
被处罚对象类别
法人
处罚依据
巴陵医院延期竣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
处罚结果
罚款贰万贰仟零陆拾贰元整(¥22062元)
处罚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