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湖南红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5-21 |
处罚对象 |
企业 |
处罚机关 |
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岳资规决字(2020)第1001号 |
处罚事由 |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被处罚对象类别 |
法人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
处罚结果 |
对当事人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下,擅自建设的1栋1层钢架结构生产工房,已盖顶部分建筑面积1705.8㎡,未盖顶部分占地面积1580.9㎡,两项合计总建筑面积3286.7㎡处以建设工程造价5%的罚款,计人民币43687元。 |
处罚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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