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红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案件名称 湖南红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21
处罚对象 企业 处罚机关 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岳资规决字(2020)第1001号 处罚事由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被处罚对象类别 法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处罚结果 对当事人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下,擅自建设的1栋1层钢架结构生产工房,已盖顶部分建筑面积1705.8㎡,未盖顶部分占地面积1580.9㎡,两项合计总建筑面积3286.7㎡处以建设工程造价5%的罚款,计人民币43687元。 处罚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