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综合楼  
案件名称 实训综合楼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27
处罚对象 中南工业学校 处罚机关 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岳资规决字(2020)第1004号 处罚事由 违反我局规划审批内容,擅自超面积进行建设的行为
被处罚对象类别 其他组织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一、对当事人擅自将综合楼东面加建两层消防楼梯和南面加建两层杂物间及地下车库超建建筑面积,三项共计超原规划审批建筑面积181.38㎡,处以建设工程造价5%的罚款,计人民币24858元。 处罚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