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机床厂经济适用房  
案件名称 岳阳市机床厂经济适用房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24
处罚对象 岳阳市兆鼎置业有限公司 处罚机关 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岳资规决字(2020)第1003号 处罚事由 违反我局规划审批内容,擅自超面积、超层等建设行为
被处罚对象类别 法人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 一、对当事人超出1#综合楼审批的住宅建筑面积3240.2㎡,处以建设工程造价(1324.81元/㎡)5%的罚款,计人民币214632元。 处罚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