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岳阳市机床厂经济适用房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9-24 |
处罚对象 |
岳阳市兆鼎置业有限公司 |
处罚机关 |
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岳资规决字(2020)第1003号 |
处罚事由 |
违反我局规划审批内容,擅自超面积、超层等建设行为 |
被处罚对象类别 |
法人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 |
处罚结果 |
一、对当事人超出1#综合楼审批的住宅建筑面积3240.2㎡,处以建设工程造价(1324.81元/㎡)5%的罚款,计人民币214632元。 |
处罚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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