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建安建材厂非法占地  
案件名称 岳阳市岳阳楼区建安建材厂非法占地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25
处罚对象 岳阳市岳阳楼区建安建材厂 处罚机关 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岳市资规罚字[2021]2号 处罚事由 2021年3月11日,我局对岳阳市岳阳楼区建安建材厂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建设搅拌厂问题立案调查。经查,从2019年4月开始,岳阳市岳阳楼区在未办理任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岳阳市岳阳楼区梅溪乡滨村胡家组集体土地建设搅拌厂,现已投入使用。经过技术单位现场勘测和相关情况核实,并由你单位确认,搅拌厂占地10907平方米,其中板房(办公用房)占地568.49平方米、钢棚占地119.87平方米。土地性质:集体土地;土地地类:建设用地;土地权属及规划情况:该宗土地属岳阳楼区梅溪乡滨湖村,符合岳阳市岳阳楼区、云溪区和君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被处罚对象类别 个体工商户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湖南省国土资源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规定。
处罚结果 1.责令30日内将非法占用的10907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岳阳市岳阳楼区梅溪乡滨湖村;没收新建的板房(办公用房面积568.49平方米,钢棚面积119.87平方米)。2.处罚款壹拾陆万参仟陆佰零伍元整。 处罚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