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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药品拆零销售

  平常我们去医院看一次病,总会带回来一大堆药,病好了,药却还剩下不少,造成不小的浪费,而且药品处理不当也会对环境造成污染,针对这一现象,笔者建议:一、为了减少浪费,医院、药店是否可以根据患者所需将常用药拆零销售;二、在药店设置药品回收点,将百姓家中多余的或过期的药物进行回收,统一进行专业处理。

写 信 人:政协岳阳市岳阳楼区委员会
写信时间:2023-11-21 09:13:22
信件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关于《建议药品拆零销售》的留言收悉。岳阳市人民政府12345热线服务中心将来信转交至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就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为了减少浪费,医院、药店是否可以根据患者所需将常用药拆零销售”: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药品拆零质量管理制度和销售操作规程,配备药品拆零所需的场所和工具,安排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开展拆零工作。拆零药品应当集中存放于指定区域,分包装标识应当注明药品名称、生产企业、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以及药店名称等内容。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做好拆零销售记录,主动提供药品说明书信息,并做好用药指导等工作。因此,医院、药店可根据患者所需将药品拆零销售。

  二、“在药店设置药品回收点,将百姓家中多余的或过期的药物进行回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属于生活垃圾,只要未集中收集,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按照有害生活垃圾处理。因此如果家庭过期药品没有被分类集中收集,可在破坏药品包装盒后,直接随生活垃圾分散丢弃、分类回收。同时,市场监管部门也在积极推动回收家庭过期药品工作,通过科学合理设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将过期药品进行统一回收,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以减少对环境产生的危害。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科

  2023年11月28日

回复部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信时间:2023-11-28 09:13:30
满 意 度: 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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