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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房产证抵押后能否拿回原件?
来信人: 王雏
来信时间: 2019-03-02 09:12:33
内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

百忙之中打扰到各位,还望海涵~~本人于16年在新天地购买了一套房产,当时是做的按揭抵押,好像相关证件是被抵押给了银行。在网上查询是说可以拿回原件,只留它项产权证给银行即可,请问我能否拿回不动产证原件及相关的不动产权证?具体该如何操作?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回复时间: 2019-03-06 10:46:12
回复内容:

已致电当事人。抵押办理他项权证后,登记机构代为保管。他项权证注销后领回不动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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