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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失业后社保、公积金相关问题的咨询
来信人: 阿飞
来信时间: 2023-03-22 15:33:48
内容:

各位领导:

你们好!我现在有几个关于失业的问题需要咨询:

1-在楼区工作了八九年,有交五险一金,2023年3月31日失业后失业金的发放标准是多少,一个月可以领取多少金额?可以领取多长时间?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2-失业后的公积金是否可以取出来,要怎么走流程?

3-失业后的医疗保险要怎么搞?还能享受医疗保险吗?以后的医疗保险缴费是要自己缴纳不?

4-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公司赔付标准是按本人的整个月平均工资计算还是按缴费的基数计算?工伤局的赔偿又是按怎样的标准计算?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公积金中心
回复时间: 2023-03-24 15:22:04
回复内容:

尊敬的咨询者:

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心与关注!

3月24日上午10时与您取得联系,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但需在职工住房公积金停缴且账户封存满180天后前往我部门窗口或者《岳阳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办理。所需资料为:

1、提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原件;

3、提取申请人个人的一类银行卡。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您在工作时间拨打12329咨询热线,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提供解答!

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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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区医疗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3-03-27 11:13:26
回复内容:

市民:

您好!关于您的巜失业相关》信件已收悉,通过与您电话联系,现将您提到的失业后医疗保险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湘政书发〈2022〉6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二章参保与缴费第十一条:领取失业保险人员,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同级医保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加职工医保缴费手续,并在其领取失业保险期间为其缴纳职工医保费。若未领取失业保险人员,可在失业后职工医保停缴的三个月内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或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后待遇可以连续享受。

岳阳市岳阳楼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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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人社局
回复时间: 2023-03-28 16:27:31
回复内容:

阿飞:

您好!您关于“失业和工伤保险相关问题”的留言已收悉,现就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失业保险问题。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保险金领取是按照累计缴费时间计算,不满1年不领取失业保险金,满1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为4个月,以后每增加1年增加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岳阳楼区失业金发放标准为1566元/月。符合条件的人员即满足“1.在岳阳市本级参保一年以上,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情况下,可通过“智慧人社”APP进行线上申请,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失业保险部门网上申核通过后就可领取。如还有疑问,可咨询失保服务电话8251102。

二、工伤保险问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后方可领取,计算的基数为职工发生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经问询,你的伤残等级为十级,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本人实际工资额乘以6个月,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职工实际工资缴费,造成的待遇差额,由单位进行补差。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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