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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岳阳市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建设技工强市实施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公告
征集部门:市人社局 开始日期:2019-08-19 结束日期:2019-09-08 状态:已过期 【打印】 【关闭】 【收藏】

为深入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发展战略,建立和完善技能人才培养、选拔、使用、评价、激励机制,为岳阳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保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我局代岳阳市人民政府草拟了《岳阳市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建设技工强市实施办法》,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对本办法有好的意见和建议,请于9月8日前反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 系 人:  陈奋勇      上官衍忠

联系电话:  8882383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9日

岳阳市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建设技工强市实施办法 

为深入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发展战略,建立和完善技能人才培养、选拔、使用、评价、激励机制,为岳阳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保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任务   

(一)扩大技能人才队伍,优化技能人才结构。至2022年,力争全市培训各类技能人才15万人次,技能人才总量达到35万人,高技能人才(含高级工)达到15万人。   

(二)支持职业院校建设,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全市重点支持6所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发展,支持设立2至3所民办技工学校(技师学院)。   

(三)提高平台支撑水平,增强企业实训能力。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模式,申报国家(省)级、建设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8个、技能大师工作室13个。 

(四)树立正确价值导向,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建立多元化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通过政策支持、制度规范、政府引导、社会关注,促进技能人才经济待遇、社会地位逐步提升。 

二、主要措施 

(一)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1.扶持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大力推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提升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建立健全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教育的财政投入制度。鼓励社会优质资源投资职业教育。鼓励和支持企业(行业)自建企业职业培训中心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加快建设民办技工院校。努力提升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大力开办冠名班,中、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等校企合作的新型学徒制培训模式,突出培养高技能人才。 

2.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支持职业院校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实现“编制到校、经费包干、自主聘用、动态管理”,允许学校在年龄、薪酬、住房保障等方面采取特殊优惠政策,把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作为重点,健全在职教师培训和到企业实践制度。突出品德、业绩与能力导向,提高技能实践类成果在职称评审中的权重。搭建企业工程技术和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任教的“绿色通道”。引进具有高超技艺和创新技能以及擅长传帮带的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和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对在我市连续工作超过6个月的外省市国家级以上技能大师,按实际工作时间给予个人补贴。对实际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给予个人10万元资助,所需经费从同级人才专项经费中列支。落实“湖湘青年蓝领培育计划”,每年在全市职业院校和企业选拔一批优秀青年技能人才赴经济发达省份开展学习研修。 

3.保障职业教育经费。建立健全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教育的财政投入,逐步提升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标准,按中职教育年生均1万元、高职(技工)教育年生均1.2万元标准落实教育经费。 

4.支持企业培养技能人才。落实国家(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鼓励企业自建、共建职业(技工)学校(培训中心)。大力开展企业在岗职工、就业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和贫困家庭劳动力(子女)技能扶贫培训。建立健全政府和企业培养技能人才经费共担机制。鼓励开展紧缺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新晋级高级技师、技师除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外,还可按高级技师3000元/人、技师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晋级补贴,所需资金从同级就业资金中列支。 

5.推行现代新型学徒制技能培训。围绕岳阳传统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链,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企业按规定向培训机构支付学徒培训费用,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6.完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根据湖南省发布的职业(工种)技能培训补贴标准、补贴目录信息,按照同类职业、同一等级、同等补贴的原则,以获得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为主要评价依据,采取直补个人、直补企业和培训机构代为申请相结合的职业培训补贴发放方式,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公平普惠的职业技能培训服务。 

7.加强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完善覆盖重点行业、特色行业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强化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艺传承、创新创业功能。至2022年,申报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各1个,分别补助建设资金30万元、10万元;申报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各2个,分别补助建设资金20万元、5万元;建设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个、技能大师工作室10个,分别给予建设资金150万元、5万元。指导县市区和大中型企业建设职工技能培训中心10个,给予建设补助资金5万元,所需资金从同级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二)健全技能人才激励措施 

8.提升高技能人才待遇。完善技高质优者多得的技能人才收入分配制度,引导企业合理制定技能人才工资标准并向高技能人才倾斜。高技能人才人均工资增幅应高于本单位管理人员人均工资增幅。凡取得国家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并被聘用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分别比照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享受同等待遇。优先在贡献突出、德才兼备的高技能人才中发展党员、评选劳动模范。对获得省部级以上“技术能手”荣誉和享受市级以上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按相关规定组织休假疗养。 

9.打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打破年龄、资历、身份、学历等条件限制,构建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对取得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参加工程系列相关专业副高、中级、初级职称评审(考试)。对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落实相关待遇,同等参加职称评审(考试)、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招聘、应征入伍、确定工资起点标准等。对业绩突出、有重大技术革新成果的企业生产一线职工或在市级以上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可以破格或越级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晋级。

 10.加强技能人才引进交流。构建紧缺高技能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大力引进培育“高、精、尖、缺”领军技能人才,鼓励企业采取兼职聘用、联合攻关、项目合作等方式柔性引进高技能人才。对从外省市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的紧缺高级技师、技师给予一定奖励,可由同级财政就业专项资金给予一次性1万元的引才奖励。对取得重大创新成果,为企业带来显著经济效益、在行业或工种有重大影响,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对引进人才的企业给予奖励。 

(三)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 

11.定期组织开展“巴陵工匠”等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通过以赛代评,以赛选才,每年在全市各行各业中评选一批“巴陵工匠”,对获评的“巴陵工匠”授予岳阳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给予2万元奖励。凡承办国家级、省级和市级职业技能大赛的职业院校或企业,除给予相关工作经费外,还可给予一次性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补助,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12.建立技能大赛奖励制度。鼓励技能人才参加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参加国家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并获得前六名的选手,分别给予第一名10万元、第二名5万元、第三名3万元奖励、获得优胜奖的给予2万元的奖励;参加省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并获得前两名的选手,每人给予1万元奖励,授予“巴陵工匠”荣誉称号。对入选参加“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队及代表中国队参赛的岳阳选手、教练、组织单位,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和5万元奖励;对入选湖南省集训队及代表湖南省参赛的岳阳选手、教练、组织单位,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和3万元奖励,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三、组织实施   

13.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切实重视技能人才,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技能人才库建设和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推行“互联网+技能培训”,创新培训内容,扩大培训范围,并将实施情况列入政府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内容,确保贯彻落实。 

14.加大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统筹人才和就业专项资金,加大技工强市项目建设,加大对技能人才引进、培训、竞赛等资金投入。市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预算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支持技能强市战略实施。   

15.营造浓厚氛围。大力弘扬巴陵工匠精神,进一步宣传职业培训、技能竞赛有关精神及技能人才模范事迹,着力改变重普通教育轻职业教育、重学历轻技能的思想,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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